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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成功破获特大电信诈骗案

时间:2018-07-26 08:00:59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宁津县公安局
7月5 日,宁津县公安局成功破获“4·23”特大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2名。
         7月5 日,宁津县公安局成功破获“4·23”特大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2名。
 
         4月23日,宁津县的高某报警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损失69000元。4月初,一名陌生女子申请添加高某的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该女子自称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投资某某影视制作公司,有优厚的红利收入,并向高某发来收益的截图极力推荐高某一同进行投资。高某对该女子的说辞深信不疑,随即通过转账向该投资平台投资69000元。可转账后,高某再与该女子聊天时发现对方已将自己拉黑,高某随即报警。
 
         接警后,宁津县公安局立即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民警逐步摸透了该电信诈骗团伙的组织架构、行骗模式、主要头目及所处位置。
 
        7月5日,办案民警在河南省某写字楼内将该团伙60名成员全部抓获,同时,抓获 2名向该团伙租赁服务器的犯罪嫌疑人。经查,该案涉案金额1000 余万元,警方扣押、冻结资金100余万元,扣押豪车5辆,扣押房产一处。
 
         经查,该电信诈骗团伙组织机构严密,主要头目李某、闫某、 冯某均对计算机技术十分精通,3人于 2016年开始从事电信诈骗行为,在江苏省租赁一台服务器,制作虚构的网站信息来蒙骗受害人。该团伙在发展中陆续招募小组长10 余人、普通员工40余人,其中每名员工都注册有多个微信号。李某等 3人向不法分子购买人员的手机号、微信号等信息后,由员工添加受害人的微信,与受害人聊天熟悉之后,开始向其推销虚构的理财产品、影视制作公司的投资等。受害人打款后,款项由李某等 3人、小组长及普通员工共同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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