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个人”、“优秀民警”、“十佳办案能手”;2009、2012年被烟台市公安局记三等功各一次,201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17年被招远市评为金都好人。 这是民警于新华的警用名片,作为一名基层民警,于新华以自己的默默奉献赢得了同事们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1969年出生的于新华2004年从部队转业入警,现任市公安局罗峰派出所副所长。 |
铁人“老于”奉献中彰显民警情怀fNP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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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招远市公安局罗峰派出所副所长于新华
“先进个人”、“优秀民警”、“十佳办案能手”;2009、2012年被烟台市公安局记三等功各一次,201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17年被招远市评为金都好人。 这是民警于新华的警用名片,作为一名基层民警,于新华以自己的默默奉献赢得了同事们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1969年出生的于新华2004年从部队转业入警,现任市公安局罗峰派出所副所长。
从警十三年,于新华同志一直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经手抓获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00余人,破获刑事案件500余起,抓获逃犯各类逃犯73人(其中命案逃犯4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50万元。办理各类行政案件1500余起,从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从未出现过程序错误、证据不合法等执法过错,在各级的执法检查考评中,均取得了优异成绩。 从警十三年,“警察”这两个字在于新华看来他早已不是一种差事,而是一种职业。作为一名警察,于新华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却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谱写了一曲无私奉献的人民警察赞歌,在他的身上充分体现了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工作在公安战线上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以对党的无限忠诚,以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践着党的宗旨,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拥戴。
以打开路 确保一方平安
“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是衡量公安工作好坏的一个硬标准。罗峰派出所是市中心派出所,各类刑事案件多发,面对复杂的治安形势复杂,于新华始终冲在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第一线,取得了突出显著的成绩。 2015年2月(正值春节),辖区发生多次泼洒流酸造成毁容烧伤群众的案件,一时间群众人心恐慌、尽失安全感。为尽快破案消除影响,还受害人公道,于新华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带领民警日夜奋战,经过半个多月的连续工作,一举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东抓获,及时消除了社会影响。 2016年8月,辖区发生一起因经济纠纷引起的恶性伤人案件,并造成多辆轿车损毁,经济损失20多万元。案发后,于新华第一时间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将部分嫌疑人控制抓获,其他嫌疑人员逃跑,经过连续二十个小时的努力奋战和循线追踪,在抓获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时,面对刘某手持子弹上膛的猎枪、砍刀,他丝毫没有畏惧,冒着生命危险冲锋在前,一举将其抓获,成功打掉以康某、刘某等为首的涉嫌贩毒、寻衅滋事、盗窃、非法持有枪支的两个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缴获猎枪一支、子弹数发和多把砍刀等作案工具,并收缴冰毒30余克。
一心为民,彰显英雄本色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于新华特别关注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小案,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他常说:“小案虽小,但牵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绝对不能马虎。 在一年接警1000余次警情中,很多警情是群众求助类,但他都主动认真对待;对于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他不是简单的处结了事,而是以化解矛盾为目标。辖区楼里头村曹某英因10年前一起伤害案件一直未破,于新华了解情况后,没有因时间久远无法解决而推托,而是认真查阅当年案卷,对案件当事人逐一进行走访,经过不懈努力,历时两个多月将案件成功侦破。案件侦破后,曹某英眼含热泪,激动地拉着他的手说:“你真是一个一心为民的好警察”。
忘我工作,舍小家顾大家
多年以来,于新华始终一心扑在工作上,一年365天,他大部分时间是在单位度过,“加班加点加熬夜”成了于新华的家常饭,在他的工作时间表里没有节假日、星期天。他经常办案到深夜,困了和衣眯一会儿,饿了泡碗方便面,常年无规律的作息和饮食,使他过早患上心脏病、胃病等职业病,口袋里始终装着速效救心丸。对此,他无怨无悔,唯一愧疚的是对家庭、妻儿没有尽到责任。家里父亲患肿瘤去世,妻子常年心脏病缠身,他没有放下工作,而是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和斗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儿子、 丈夫、父亲,对亲人的亏欠换来的是辖区百姓的安宁,被同事称为“铁人”。
履职尽责 净化社会环境
罗峰派出所现有常住人口六万余人,流动人口3000余人,公共场所300余家,为保一方平安,他每天带领民警走街串巷登记检查,对治安复杂场所定期不定期开展治安清查。2015年8月,通过走访,破获了李某海组织、强迫妇女卖淫案,抓获了以李某海为首的7名犯罪嫌疑人组成的强迫、组织妇女网络卖淫团伙,解救被控制的卖淫妇女5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于新华同志针对案件涉案人员“今天交罚款,明天继续干”的恶性循环,采取零容忍措施,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深挖幕后主犯,对组织卖淫人员从重从严打击,该报捕的报捕,该拘留的拘留,一年来查获案件21起,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27人,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8%,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案件下降20%。 5月23日15时许,于新华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辖区某大酒店门口有人打架。他马上带领民警到达现场,经初步了解是部分老年人因购买自称某电器集团员工推销的家电产品与实际价格相差较大,认为被骗,与推销人员发生冲突。调查期间,陆续又有110余名购买产品的老年人到所反映,情绪十分激动。他随即组织警力加大对组织方的调查力度。经查,自称某电器集团员工的于某等六人在5月16日至23日,以电器集团“节省广告费,反馈招远市民”的名义在辖区某大酒店组织答谢会,并诱导参会老年人以超高价格购买不等值电器产品,涉及群众达500余名。 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于新华同志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经过三天两夜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买卖双方达成21万余元的退货退款协议,成功化解了这起因买卖纠纷引发的苗头性群体性事件,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张国忠 于秀峰 李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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