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讯网         主编信箱:fzsdxwzk@126.com   
法治山东站头图
法治山东网logo 山东地图
今日聚焦
仲裁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拟增设“仲裁地”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 > 法制 > 人民公安

莒县公安局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时间:2017-10-08 18:49:56  来源:莒县公安局  作者:刘合汉
莒县公安局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法治山东网10月8日讯(记者刘合汉 通讯员张静静 许传艳)近日,莒县公安局对莒县国丰加油站做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加油站负责人李某做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2016年1月1日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以来,莒县公安局根据该法律规定对加油站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cxP法治快讯网

  2017年8月上旬,莒县公安局浮来山派出所在对加油站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莒县国丰加油站工作人员销售散装汽油,未对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8月10日,县公安局对国丰加油站及其工作人员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但是在几天后的复查中,民警发现该单位负责人心存侥幸,事后并未按照要求进行改正,加油站工作人员仍然销售散装汽油,未对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为了防微杜渐,切实落实反恐维稳主体责任,县公安局决定对该加油站及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cxP法治快讯网

  2017年9月26日,莒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给予莒县国丰加油站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负责人李某罚款3千元的行政处罚。cxP法治快讯网

 cxP法治快讯网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李伟在济南调研指导公安工作
李伟在济南调研指导公
全省政法系统首次英模研修班在威海举办
全省政法系统首次英模
山东高院发布2023年全省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
山东高院发布2023年全
李伟到烟台调研指导工作
李伟到烟台调研指导工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备案信息
本站已注册国际中文域名:法治山东新闻网.com 法治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com 法制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新闻网.net 法治山东网.net 法治山东.net 法治山东新闻网.cc 法治山东网.cc 法治山东新闻网.tv 法治山东网.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