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公安局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始终秉持“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创新理念和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精神,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不断完善管控机制,通过“四个三”举措,有效堵塞了管理中的死角和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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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公安局持续发力 科学管控 全方位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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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招远讯(特约记者 张国忠 通讯员 冯金波)招远市有金都之美誉,在这连绵的青山中,黄金矿藏多不胜数,与之相对应的采矿业正是爆炸物品使用的大户。爆炸物品的管理就成了涉及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群众安居的重中之重。招远市共有涉爆单位30家,年均使用炸药1.6万吨,导爆管雷管1500万发,导爆索600余万米。近年来,随着黄金开采量不断增加、民生工程的不断增多,民爆物品需求量持续走高,且爆破作业点多、面广、战线长,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
一直以来,招远市公安局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始终秉持“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创新理念和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精神,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不断完善管控机制,通过“四个三”举措,有效堵塞了管理中的死角和漏洞。工作中,民警认真分析研判民爆物品管理形势,以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为主线,全力确保公共安全和治安大局稳定,实现了涉爆安全“零事故”。
推行“三个统一” 规范管理模式
在多年的实践探索中,市公安局坚持从制度管理、安全培训、综合防范三方面入手,努力关好爆炸物品管理“安全门”,为确保矿区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统一安全管理制度,上紧“制度锁”。从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清退等每一个环节,制定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统一制作刊板,在每个矿井悬挂上墙,时刻警示、提醒涉爆人员遵章守规。二是统一涉爆从业人员标识,上岗“亮身份”。为全市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定制了黄、红、橙三种颜色的服装和安全帽,统一制作了工作挂牌。上岗人员必须统一着装,配带工作挂牌,否则一律不准上岗。三是统一日常安全检查制度,上紧“安全锁”。制定出台了《爆炸物品安全检查制度》,细化了每个环节责任,统一了日常检查台账,实行不间断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一律填写《爆炸物品日常检查记录》,一旦出现问题,严肃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突出“三个重点” 封堵漏洞死角
一是严格流向登记。规范了《爆炸物品入库登记台帐》、《爆炸物品出库登记台帐》、《爆炸物品库存交接记录》、《爆破员爆破日志》、《爆炸物品日常检查记录》等五本台帐,层层落实责任。爆炸物品送达矿井后,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员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填写《爆炸物品入库登记台帐》、《爆炸物品出库登记台账》和《爆炸物品库存交接记录》;爆破员填写《爆破员爆破日志》,详细记录当班爆破作业情况;当日带班矿领导负责检查当班爆破作业情况,并填写《爆炸物品日常检查记录》。3月17日,民警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某石材公司存在不如实登记爆炸物品编号和发放人姓名等问题,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行政罚款处罚。二是严格储存库安全管理。建立了符合安全标准的爆炸物品井下储存库,全部通过安评机构评价,并统一安装了高清视频监控,对爆炸物品发放登记填写情况及发放、领取、使用等全程录像。三是建立井下综合管控平台。与软件公司共同研发爆炸物品管理平台,该系统具有自动识别功能,将涉爆人员指纹、相片等基本资料输入平台后,系统自动识别,非爆破作业人员接触爆炸物品系统将自动提示;设置民警网上巡查记录系统,实时显示民警对涉爆单位的检查记录,有效解决了民警井下爆炸物品监管难的问题;将该平台直接接入辖区派出所,与公安机关联网,民警一点鼠标即可实时调阅每个矿井爆炸物品发放情况,进一步强化了公安机关监管力度。
铺设“三道屏障” 强化远程监督
第一是监控“看”。所有矿井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一旦发现升井人员携带可疑物品的,立即通报保卫人员进行重点检查。第二是人工“查”。一查人员,在井口对所有升井人员逐人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爆炸物品被带出井口,流入社会;二查矿车,保卫人员对从井下提矿上来的矿车进行检查,看有无特殊标记;三查料场,安排专人在料场巡查,发现夹带爆炸物品的,立即查实来源。2016年4月21日,招远市某黄金矿业公司保卫人员在对运输矿石的矿车进行检查时,在毛石内发现导爆管雷管28枚,及时消除了一大隐患。第三是实地“控”。为彻底堵塞爆炸物品流失渠道,通过试点运行,动员矿山单位投资1000余万元推行建立了地面更衣室。工人上班时,在外间脱下常服,通过通道到里间换上工作服下井作业;下班升井后,再在里间脱下工作服,经过通道进入外间换上常服。更衣室配置检查人员,并安装专门安检设施。目前,全市矿山单位已全部完成更衣室建设。
坚持“三个到位” 实时动态监管
一是用好“微警务”宣传到位。开设了金都卫士治安群、民爆工作群、巡防管理群等五个微信群,涵盖全市所有涉爆单位,吸纳了各单位管理人员、涉爆人员、保卫人员及专管人员等520余人,并不断向社会各个层面辐射,关注人数多达8000余人次。仅2016年,通过微信宣传,收到群众举报涉爆涉枪线索18条,查实13条,发放奖金3.95万元。2016年5月19日,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某镇一废弃扬水站院内,经常有车辆进出,怀疑有人从事不法行为。市局立即抽调民警进行蹲守跟踪,7月9日下午,民警将2名涉案嫌疑人当场抓获,现场查缴自制炸药成品、半成品一宗。两名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检查到位。治安大队和派出所按照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同时在日常执勤巡逻中把涉爆物品查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对可疑车辆、人员的检查和盘查,决不让一点爆炸物品流出辖区。2016年8月7日,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行迹可疑,盘查时在其摩托车后箱中查获炸药3包,涉案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三是加大整治力度打击到位。以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收缴散存在社会上的危爆物品,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一旦发现坚决依法从严查处。2016年,市公安局共收缴炸药94.51公斤,雷管293枚,导火索900米,各类枪支42支,子弹909发。查办涉枪涉爆案件1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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