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莒县公安局以阳光警务为核心理念,扎实推动传统警务向社会化、智能化、规范化发展,尤其利用微信普及率高、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把社区警务和互联网结合起来 |
微信“神器”让阳光警务无微不至ppZ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莒县讯(记者 刘合汉 通讯员 张静静)今年以来,莒县公安局以阳光警务为核心理念,扎实推动传统警务向社会化、智能化、规范化发展,尤其利用微信普及率高、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把社区警务和互联网结合起来,创新理念,夯实根基,用指尖上的沟通全力打造保障服务民生的微警务模式,将平安建设、警民和谐带入到信息化的快车道。微警务模式推进过程中,各警种、各派出所因地制宜,各显神通,结合群众工作需要,开拓和创新了大量独具特色的微信工作法,进一步密切了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互通,形成了规范有序的社区警务“微模式”。
请进来,搭起警民关系连心桥
莒县公安局东莞派出所通过深入的探讨和实践,因地制宜,率先构建了手机微信群,并推出了便捷、灵活的“微信群警务”工作创新。
派出所在镇辖区组建立镇级微信群和村级微信群。镇级微信群设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担任群主,成员包括镇直部门工作人员、辖区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和和村级微信群管理人员。村级微信群设在各个村,成员由各个村的信息员、情报员、自行安装视频监控的村民和一些威信较高的群众组成。实际工作中,群众可立即通过手机发送到微信群,随时随地与民警进行互动、沟通和交流,为辖区群众提供了咨询、报警、求助和服务的平台。
目前派出所已建立微信群40余个,微信群成员达3000余人,大大缩减了民警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民警的亲和力,提升了工作效率。
融进去,打开社情民意微窗口
寨里河派出所民警通过工作发现各村自发组建微信群较多,且大多实名制,便另辟蹊径,发散思维,与村干部沟通,以社区民警名义加入各村微信群,通过在微信群里发布预警提示,防范小知识等,很快在群里打响了知名度和公信力。
微信群内有咨询户籍业务的,有通过微信加民警好友的,更有直接微信举报犯罪线索,帮助民警破获案件的。自2017年1月份以来,寨里派出所的民警共加入了辖区43个村、5个单位的工作微信群,为村民解决户口问题10多件,发送防诈骗、防盗窃等法律法规宣传信息100余条,接收有价值线索20余条,通过社区民警加入微信群,促进了社区民警与加群人员的良性互动,对警务工作进行状态亮相,打造全方位服务群众平台,真正让“微警务”实现了社区大警务。
4月19日,寨里河辖区某村一名孕妇与丈夫吵架离家出走,家人找了一天都没有收获便到派出所报警,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后将走失人员信息发布到各村庄微信群,很快就有人反映曾见过该妇女往南走了,民警立即与南边村庄及临县联系,如果有发现及时联系派出所或家人。第二天,其家人就接到电话说找到走失孕妇了,并及时通知了民警表达感谢。
规范化,构建社区警务微生态
为进一步实现“1+2+N”(一名民警,两名辅警,N名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警务模式,切实把N做到实处,让他们实事求是的工作,陵阳派出所大胆尝试,将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到“陵阳志愿服务微信群”,将他们的考核和志愿服务结合起来。
微信群人员涉及社会各行各业,通过这种方式既畅通了派出所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壮大平安志愿者服务力量,为百姓办实事、做服务、做贡献,又增强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身上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
通过微信群的交流,不但为派出所民警守一方安宁提供了帮助,更畅通了派出所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为案件的破获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同时有了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也对普通的志愿者们起到了先锋带头作用。
4月8日,陵阳镇的一家店铺主人发现自己放在抽屉里的钱不见了,通过查看店里的监控视频,发现是一名女子偷走了他的钱,店主随即报警。民警将嫌疑人作案过程的视频截图发到平安志愿者微信群中。很快就有志愿者与民警取得联系,说他认识这个女嫌疑人,根据志愿者提供的信息,民警找到了这名作案嫌疑人,并于第二天将嫌疑人抓获。这是莒县警方依托志愿者平台开展“微信猎手”行动的又一典型战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