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县公安局户政管理科围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总目标,在全县户政系统深入开展“争做阳光户籍民警、建设阳光户政窗口”活动,着力打造“阳光户政”特色品牌,推动全县户政工作和户政队伍建设创新发展。 |
莒县公安局:争做阳光户籍民警 建设阳光户政窗口” Vwa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莒县讯(记者 刘合汉 通讯员 陈常玲)近日,莒县公安局户政管理科围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总目标,在全县户政系统深入开展“争做阳光户籍民警、建设阳光户政窗口”活动,着力打造“阳光户政”特色品牌,推动全县户政工作和户政队伍建设创新发展。
户籍窗口规范化。所有的户籍业务大厅划分为“四区一室”,即等候区、办公区、服务区、体验区、照相室,并张贴明显标识,保证各区室服务用品配备齐全,最大程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各户籍窗口全部安装阳光户政综合服务系统,并确保系统运行正常。户籍窗口民警严格遵守《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条例》的规定,按规定着装,规范使用文明用语,杜绝发生“冷、硬、横、推”现象。
队伍建设正规化。各户籍派出所配备至少一名在编户籍民警,确保户籍民警的专职化并保持相对稳定,调整户籍民警做到先进后出、先培训后上岗,新担任户籍内勤的民警,经过县级户政部门组织的专门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切实增强户籍民警的履职能力。
户籍管理公开化。户籍窗口公开办理各类户籍业务的条件、时限、程序、所需提供材料、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标准等,并统一制定规范版面,悬挂在户籍室醒目位置。公开户籍窗口民警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照片、警号、联系电话等。公开办公时间、预约服务内容以及咨询、投诉电话等,设置警民联系箱(簿)、意见簿、便民服务条等,满足群众办理业务的需要。
业务办理流程化。户籍业务严格按照《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明确的各项要求办理。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咨询户口业务的群众,接待民警会一次性告知所必须具备条件、程序和应提供的材料。对群众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时,会一次性书面告知其应当补办的材料。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会耐心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便民措施多元化。户籍窗口对前来办事的老、弱、病、残、孕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办理。对无法到窗口办理户籍业务的老人、残疾人、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可以通过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办理。通过开展爱民走访活动,及时发现群众存在的户口难题,了解掌握其生活状况和诉求,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其解决户口问题。同时,户籍民警依托微信、微博、QQ等服务平台,进一步搞好群众户籍业务咨询回复、工作宣传等各项户籍工作。
廉政教育经常化。经常性地开展防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户籍民警严格遵守警务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和使用制度,始终做到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严禁在办理户口和身份证过程中,出现各类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现象,实现户籍管理工作“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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