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莱州警方开展专项行动,对伤害类案件进行严厉打击,全面遏制此类案件高发势头,提升群众安全感。 |
遇到纠纷不理智 刑事拘留终后悔xHd法治快讯网
莱州警方开展专项行动 严肃处理伤害类案件
法治山东网莱州讯(通讯员 宋泉河 沙琳杰)伤害类案件是多发性案件,天气渐暖,群众室外活动越来越多,更加容易发生此类案件。近期,莱州警方开展专项行动,对伤害类案件进行严厉打击,全面遏制此类案件高发势头,提升群众安全感。
2017年2月7日晚,在莱州一电影院内,杨某、黎某等人看电影时因踢座椅发生纠纷,由最初的口角争执引发打架斗殴。过程中,黎某打电话纠集张某等多名与此事无关人员到电影院共同参与打架,致对方受伤。张某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本是一起简单的小事,双方若都能够体谅一点文明一点,就不会引起打架斗殴,更甚的是还纠集了其他无关人员参与。公安机关对此种行为绝不容忍,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2017年2月20日晚,李某等人在莱州市某镇一ktv唱歌,结束时服务员收拾房间一时没有找到话筒,追至李某等人到大厅询问时发生纠纷。话筒找到以后,李某等人逞强好胜以向ktv讨要说法为由,与服务员发生冲突。后多名ktv工作人员参与,与李某等人持械对峙继而互殴,至双方都有受伤。现已有两名人员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一方逞强,一方不克制,本来一场小误会,由于顾客没有谅解、服务人员没有进行劝阻,反而双方都持械参与,在控制不住情绪的情况下引发互殴,后演变为聚众斗殴,导致被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伤害类案件多数情况下是双方当事人一时情绪失控所致,案发时双方当事人互殴的现象较普遍,“你不服我,我不服你”、“双方都有理”,由此引发了案件升级,互殴时手脚不知轻重,导致了严重后果,极大地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安全感。
春季来临,人气浮躁,导致此类案件频发、高发。为有效遏制伤害类案件的发生,莱州市公安局出台了《莱州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伤害类案件处置工作若干规定》,要求伤害类案件的处置按照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处置现场、第一时间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三个第一”的原则。从接处警、现场处置到调查取证时限、伤情鉴定的各个环节都作出严格规定;同时,对存在纠集无关人员参与、聚众斗殴等情节的,将对当事人依法以寻衅滋事给予严厉制裁。
打仗的成本:
1、轻微伤的打架直接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轻伤的打架直接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3、重伤的打架直接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打架附加成本=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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