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的一天,郓城县潘渡镇的路某等7人用上述方法在成武县大田集镇非法捕捉620余只壁虎,他们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8月10日,路某等7人依法被成武警方刑事拘留。 |
壁虎系“三有”动物,捕捉20只即构成犯罪GSV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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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成武讯(通讯员 孔令乾)利用电筒照射墙壁,再用竹竿头绑缚的贴鼠板将吸引到的壁虎粘住。今年8月的一天,郓城县潘渡镇的路某等7人用上述方法在成武县大田集镇非法捕捉620余只壁虎,他们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8月10日,路某等7人依法被成武警方刑事拘留。
8月9日凌晨1时许,成武县公安局大田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村内有一外地牌照的面包车形迹可疑,在村内不停的转悠,怀疑是小偷。挂掉电话,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核实处置。到场后,民警发现了那辆可疑面包车,还没等靠近,一股说不出来的动物臭味便扑鼻而来,民警随即对面包车和司机进行盘查,当即在车内查货数百只活体壁虎,并在离车不远处的旧房处找到六名正在捕捉壁虎的妇女,民警随即将7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讯问得知,一次偶然的机会,路某等人听说活壁虎能卖高价,于是商量一起外出捕捉壁虎,由于几名妇女不会开车,她们又找到会开车的张某,以平分贩卖的壁虎所得钱款为诱饵吸引张某加入其中。经过精心准备,7人于8月9日夜间携带电筒、竹竿、贴鼠板等工具,开车来到成武县大田集镇的村庄进行非法狩猎,目前7人均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
据大田集派出所民警介绍,壁虎虽没有被国家列入级别保护动物,但它属于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科研价值和对环境有益的“三有”动物。我国刑法规定,私自捕捉20只以上野生壁虎,已构成犯罪,50只以上的属于重大刑事案件,100只以上属于特大刑事案件。因此,路某等7人已涉嫌非法狩猎犯罪。目前,民警已将查货的壁虎放生,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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