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一王姓男子前几天就捡到这么一张背面带有密码的银行卡,贪心的王某先后分四次去两家银行储蓄点的自动存取款机,将银行卡内10100元现金取出据为己有 |
捡到背面写密码的银行卡 贪心男疯狂取款10100元
法治山东网沂南讯(通讯员 苏洪青)当你捡到一张背面留有密码的银行卡你会咋办?想法设法找到失主?还是去试试密码正确与否取点钱花?千万不要以为反正是捡到的取点钱花最多属于不道德,其实这一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这不,沂南县一王姓男子前几天就捡到这么一张背面带有密码的银行卡,贪心的王某先后分四次去两家银行储蓄点的自动存取款机,将银行卡内10100元现金取出据为己有。7月21日,沂南县公安局界湖派出所民警经缜密侦查,抓获信用卡诈骗犯罪嫌疑人王某。
7月17日,家住沂南县铜井镇的赵某来到沂南县公安局界湖派出所报案:7月16日晚,赵某去某银行ATM存取款机取款时把银行卡丢失,卡内还有1万多元现金,今天早上他去银行柜台挂失时发现卡内现金只剩下7元钱。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某银行,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录像等工作,锁定家住县城的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21日,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民警将王某抓获。
归案后的王某对自己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7月16日晚9时30分,王某到某银行自动存取款机存款时,发现取款机操作台上有一张银行卡,银行卡背面竟然用铅笔写了6个数字。王某看四下无人,偷偷将银行卡攥在手里。他先办理完存款业务后,又插入捡到的这张银行卡,输入后面的6个数字,竟然真的是银行卡密码。王某先后分3次取了1万元。当晚11时,贪心的王某想到银行卡里面还有107元钱,竟然又到了另一个银行储蓄点的自动存取款机,将其中的100元取出。
原来,7月16日晚7时许,赵某去某银行自动存取款机取款,取出9000元后,赵某在点数现金时不慎将银行卡掉落在地上。随后,有人看到地上有一张银行卡,就把银行卡捡起放在自动取款机操作台上。监控录像显示,从赵某丢失银行卡到王某“捡到”银行卡,期间共有70多人来这个自动存取款机办理业务。王某因一时贪念酿成大错,悔不当初。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一是不要把密码写在银行卡上,要做到卡和密码分离;二是如果捡到银行卡,要通过交给银行工作人员等渠道寻找失主,避免造成损失。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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