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县公安局陵阳派出所成功处置一起酒后妨碍公务案件,将纵酒妨碍公务者治安拘留,有力地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
莒县:纵酒妨碍公务 违法终被拘留zJv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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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莒县讯(通讯员 段瑞雪 王素洁)近日,莒县公安局陵阳派出所成功处置一起酒后妨碍公务案件,将纵酒妨碍公务者治安拘留,有力地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016年2月29日,陵阳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因陵阳镇驻地一工厂发生火灾,交警陵阳中队工作人员在陵阳镇驻地十字路口设卡实行交通管制措施,两男子驾驶一辆轿车不服管理强行冲卡,其中一男子将交警设置的隔离墩扔走,并推搡现场交警。民警到达经现场经询问,确认系陵阳镇东上庄村吴某妨碍执法,民警向吴某亮明身份并出示证件,口头传唤其到陵阳派出所接受调查。吴某非但不配合,还动手推搡民警,因吴某浑身酒气,口中骂骂咧咧,叫喊“警察打人”,不时乱踢乱踹,拒不配合传唤,且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在现场僵持十余分钟无法将吴某带回,民警立即联系所内寻求增援,增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合力将吴某制传唤至陵阳派出所,在强制传唤过程中,吴某仍拒不配合并将工作人员手部抓伤,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给予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吴某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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