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交通事故到交警队内处理纠纷,但因未能达成协议两车主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并致双方受伤。近日,常青路派出所依法将两名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
交警队内调解未果 互相斗殴均被刑拘GsR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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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任城讯(通讯员 田晓波 张德峰)本为交通事故到交警队内处理纠纷,但因未能达成协议两车主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并致双方受伤。近日,常青路派出所依法将两名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2015年11月30日11时许,在济宁市任城区常青路交警三大队门口,因处理交通事故未能达成协议,当事人王某(男,43岁,济宁市任城区南张镇人)与李某(男,36岁,济宁市鱼台县老砦乡人)发生口角,矛盾进一步升级,后双方发生互殴,致双方受伤。经伤情鉴定,王某和李某伤情均为轻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和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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