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平阴县两名少年相约去县城西部某水库游泳时,其中一名少年不慎溺水身亡。公安民警、消防官兵与附近村民联合将溺水少年打捞上岸,但由于溺水时间长,最终未能挽回少年的生命。 |
17岁少年不幸溺亡 警民联手开展救援
法治山东网平阴讯(记者 黄金安 通讯员 李正伟)7月15日下午,平阴县两名少年相约去县城西部某水库游泳时,其中一名少年不慎溺水身亡。公安民警、消防官兵与附近村民联合将溺水少年打捞上岸,但由于溺水时间长,最终未能挽回少年的生命。
7月 15日下午15时39分,平阴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警称:位于县城西部的某水库有一少年溺水。人命关天,刻不容缓。接警后,县公安局乔红副局长带领消防大队、锦水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在救援现场,锦水派出所徐新水所长利用辖区情况熟的优势,迅速和前阮二村委负责人取得联系,安排筹措打捞设备、组织水性好的群众参与下水打捞,同时,根据领导指示,迅速和溺水者家人取得联系,安抚好溺水者家人的情绪;并组织警力做好现场木桥群众疏散控制、安抚维稳工作,全力维护现场秩序,严防次生危害发生。
时间就是生命,根据溺水少年同伴所提供的位置,锦水派出所教导员高洪亮迅速带领救援民警、消防队员及参与救援的群众跳入水中,以溺水点为中心,携手开展打捞救援工作。由于水下情况复杂,且有高低不平的斜坡,给救援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民警腿部、胳膊多处被水草等杂物不同程度刮伤,但民警与群众都没有放弃,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警民协力将溺水者打捞上岸。由于溺水时间过长,经120急救人员抢救,最终未能挽回少年的生命。
据了解:7月15日下午,溺水者高某(男,17岁)与同学相约到平阴县城西游玩,一同下水游泳时不幸溺亡。
民警提醒: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朋友须加强防范意识,将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应选择安全水域游泳或下水,切不可在酒后、餐后及不安全水域游泳或下水,同时,广大家长朋友要切实担负起法定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强化孩子的防溺水意识;游泳时,如陷入险境,一定要保持镇定,减慢呼吸频率和动作,放松身体肌肉,使身体浮在水面上,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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