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石桥派出所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中,围绕“分层次管理,群防群治,流动人口网络建设到位”的工作思路,按照控牢房屋这一“固定点”,管好外来人口这一“流动点”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出租房屋清查调查摸底工作,使本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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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石桥派出所以房管人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nts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新闻网济宁讯( 记者 王玮 通讯员 司传典)今年以来,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石桥派出所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中,围绕“分层次管理,群防群治,流动人口网络建设到位”的工作思路,按照控牢房屋这一“固定点”,管好外来人口这一“流动点”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出租房屋清查调查摸底工作,使本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取得新的进展。nts法治快讯网
工作中,石桥派出所成立了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派出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在租赁房屋、暂住人口较多的村(街)设立了暂住人口管理分站,构建了一支以村治保主任、妇女主任为协管员的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管理网络,并在全面进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他们每天对所管区域和人员进行查巡等岗位、职责和任务,使暂住人口管理网络和防御体系延伸到了每一个角落。为加强租赁房屋房主管理,各责任区民警通过见面、发放《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的通知》等方式,告知房主要严格执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按照“谁留住,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房主与派出所签订治安协议,落实房屋承租人“来报去销”的申报制度,使之明确出租房主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进行治安清查,完善租赁房屋管控措施。租赁房屋管理是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管理跟不上,很容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黑窝点”。为此采取三个依靠,即依靠房主找房客,依靠房客找房主,依靠邻居找房主或张贴“留言”的做法,进行治安清查。清查中做到不漏一间出租房,不漏一名暂住人口,并在严格审核的同时,户户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建立暂住人口租赁房屋档案,将承租人的有关情况纳入其中,把房屋位置、居住人员情况绘入警务区民警平面示意图,这样不论是打击还是防范,均方便快捷。nts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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