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济南市长清区城关派出所联合消防大队依法给予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刘某军(男,41岁,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
本报讯 12月5日,济南市长清区城关派出所联合消防大队依法给予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刘某军(男,41岁,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nPG法治快讯网
自进入12月份以来,城关派出所联合消防大队深入开展了“清剿火患”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中查实刘某军在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刘庄村村北非法经营加油站,非法储存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经批准,给予刘某军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通讯员 王华)nPG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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