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莘县司法局立足基层实际,把握治理要求,满足群众需求,积极推动“品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让司法所既当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官”,又做基层依法治理的“稳压器”,全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
近年来,莘县司法局立足基层实际,把握治理要求,满足群众需求,积极推动“品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让司法所既当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官”,又做基层依法治理的“稳压器”,全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Mmy法治快讯网
莘县司法局积极下发文件要求,提出基层司法所积极参与基层政府规范化运行体系建设,为乡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加强乡村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两所共建·三方联动”模式,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治理水平。
当好推进法治建设参谋助手
积极下发转门通知,在各镇街设立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明确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方案,发挥牵头作用,加大协调力度,全面提升镇域法治建设水平。以前司法所只负责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现在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合法性文件审查等方式,有效参与到基层法治建设中来,为镇街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堪称基层党委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
定期组织督导组深入到各司法所开展业务督导,加强对司法所各项工作业务大数据分析,定期向镇道党委政府提供法治报告,深入分析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取得的成效、存在风险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
精准法律服务创建法治乡村
依托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为场所,全面加强镇村法律顾问的选聘和利用力度,积极参与镇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坚持党建引领、就地化解矛盾、推进依法治理和满足群众需求。积极组织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通过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有助于促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司法所建设得好、工作开展得好,基层法治建设才能有坚实的基础。
同时,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实现村、居全覆盖,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模范带头作用,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不断提升村、居民法治素养,努力让遇事找“法律明白人”成为共识。
多元化解矛盾创新“枫桥经验”
今年以来,莘县司法局印发一系列文件,着力推动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实现“两所共建”,加大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和公安派出所“三方联动”力度,在每个镇街积极打造“一站式”调解平台,积极推进“品牌司法所”建设,实现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互联互通,让人民调解与群众法治需求密切对接。
积极推动形成了“老刘调解工作室”“老孔调解工作室”等一大批品牌调解工作室,打造了叫得响、拉得出、用得好的个人品牌调解室,吸纳辖区中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干警等人员加大到品牌调解工作室,壮大调解组织力量、提高调解水平、推动依法治理,引导基层群众养成“信法不信访”“有事找法律”的行动自觉。
同时,在每个司法所配置远程可视化智慧平台,遇到重大疑难矛盾和法律难题,及时需求专业律师和调解员的“网上服务”,打破了时空限制,实现了“智慧司法+乡村司法”有机融合,着力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不断为镇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王德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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