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招远市普法办在府前广场组织开展了以“拒绝家庭暴力共建幸福家庭”为主题的反家庭暴力日法律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妇联、法院、公安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山东乾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了宣传活动。 |
招远市开展反家庭暴力日法律宣传活动nWF法治快讯网
11月26日上午,招远市普法办在府前广场组织开展了以“拒绝家庭暴力共建幸福家庭”为主题的反家庭暴力日法律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妇联、法院、公安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山东乾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了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围绕《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反家暴意识和反家暴知识。同时,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咨询、解疑答惑,引导和帮助妇女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增强广大妇女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和抗争能力,不断提高妇女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在全市营造尊重妇女和保护妇女的良好氛围,唤起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广泛关注。
据统计,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咨询28人次,心理疏导4人,受理法律援助案1件。
(姜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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