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到11月8日,济南市委副书记苏树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传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强,副市长吴德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文娟,市政协副主席李好臣等分别带队,组成7个检查组,对全市10个区(县)、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济南南部山区管委会和40个市直部门的“七五”普法和“法治六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
济南市全面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QtR法治快讯网
根据中央和全省关于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10月16日到11月8日,济南市委副书记苏树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传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强,副市长吴德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文娟,市政协副主席李好臣等分别带队,组成7个检查组,对全市10个区(县)、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济南南部山区管委会和40个市直部门的“七五”普法和“法治六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各检查组对照“七五”普法规划,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区(县)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六进”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全面依法治国发表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让济南这个山东经济龙头扬起来”的要求,积极对接京津冀,主动服务雄安新区,打造央企和跨国公司在中国北方的总部基地,建设“大强美富通”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争创国家中心城市,打造环渤海大湾区重要增长极。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既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重要性、紧迫性,又要从事关济南发展的角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更加重视法治建设,不断把握治理规律,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省会改革建设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二是要创新方式方法。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建设、拆违拆临、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组织公、检、法、司等力量参与,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政策解释等活动,保障全市重点工作依法顺利推进。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及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村霸、乡霸、地霸、车霸、路霸,维护良好社会秩序。要突出工作重点,将宪法作为普法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抓好学习宣传;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执法、司法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执法、司法活动这个“关键过程”和青少年这个重点对象,提高普法学习宣传的针对性。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认真落实全市《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丰富“法治六进”内涵,把服务中心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七五”普法作为重要内容,努力打造好“法治六进”品牌,形成法治建设的“济南特色”。充分运用各种新媒体新技术,推进普法宣传信息化,让“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成为普法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大力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让群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调解等各个环节。从群众的法律需求入手,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开展普法工作,在“用法”中“普法”。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增强普法宣传的实效性。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普法责任制,切实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理顺普法办与主管部门、执法主体之间的职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建立完善全民普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建立完善法治考核评价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经济社会综合考核中加强对法治建设内容的考核,督促和激励各方共同推进普法宣传、依法治市。打造法治建设品牌,努力创出一批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济南特色、在全省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法治品牌,推动济南普法依法治理、全面依法治市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四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司法部门、普法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普法宣传专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突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其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重视培养和树立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巩固老典型,打造新亮点,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要深入挖掘推广典型经验,深刻整改突出问题,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实践,不断推动依法治市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济南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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