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沂水县司法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的热潮。 |
沂水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yDM法治快讯网
为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沂水县司法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的热潮。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及时与沂水县扫黑办对接,准确把握此次活动的紧迫性、重要性、方向性,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基层司法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人民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有关部门和科室,提高政治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及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一)构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格局。分县普法办、业务科室、司法所三个层面,县局以普法办为统领,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等业务科室相互配合,乡镇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形成了县乡两级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格局。
(二)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强化全县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格局。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全县扫黑除恶责任分工,协调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职能单位联合普法,强化全县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格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分别以派驻检察室、法庭、派出所为依托,通过张贴《沂水县扫黑除恶公告》、宣讲典型案例、安装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重大活动的认识。
三 、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一)宣传周集中宣传。确定8月13-19日为法治宣传周,各司法所结合自身实际,通过设置宣传咨询站(台)、悬挂横幅、解答群众咨询、“沂蒙乡情”村村响、普法文艺演出等形式,集中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沂城街道、杨庄、许家湖等司法所出动宣传车辆深入村居循环播放“扫黑除恶”法律法规;高桥、诸葛等司法所联合综治办等部门在镇驻地围绕“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扫除黑恶势力”这一主题,开展扫黑除恶文艺汇演;道托、龙家圈、沙沟等司法所展开“法律进农贸集市”活动;圈里司法所制作了扫黑除恶展板和“七五”普法展板、设置了扫黑除恶咨询台。截至目前,各所共开展宣传活动163场,发放宣传资料92200份、明白纸83100张,出动宣传车480辆,悬挂宣传条幅3108个,开展文艺演出289场。
(二)重点人群重点宣传
1.对于青少年群体,在引导家长做好监督与教育工作的同时,利用中小学生暑期在家的时机,在沂水电视台《沂水新闻》播放“扫黑除恶”专题宣传片,教育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
2.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在永丰轮胎、玻纤、歌尔电子等人力密集型企业内张贴《沂水县扫黑除恶公告》,同时设置咨询台,公布公安局举报电话和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引导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同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对于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两类”人员,以司法所为依托,利用每月集体学习的机会,通过召开“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扫黑除恶警示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警示“两类”人员珍惜机会、遵纪守法,同时担任“宣传员”积极参与到社区(村)的普法宣传工作中去,目前各所已展开“两类”人员扫黑除恶宣传教育20余次,涉及人员1844余人。
(三)普法阵地广泛宣传
1.依托现有县乡两级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一条街等普法阵地,通过充实扫黑除恶宣传版面、悬挂条幅等方式开展户外宣传。目前,已在7个法治公园、412个法治广场上进行了扫黑除恶宣传。
2.引导各司法所、科室积极在《沂水报》《平安临沂》、法治山东网等主流媒体宣传扫黑除恶普法工作,目前分别在各类报纸和网站发表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稿件45篇。同时,在“法治沂水”微信公众号开辟“扫黑除恶专题普法”专栏,每天推送扫黑除恶重点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崔彦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