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青岛市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交流推进会在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召开。青岛市普法办专职副主任冯思睿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市直机关法治宣传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青岛市召开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交流推进会Hcj法治快讯网
8月2日,青岛市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交流推进会在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召开。青岛市普法办专职副主任冯思睿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市直机关法治宣传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既是工作交流会,也是工作培训会,更是工作动员会。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党中央审时度势、统筹谋划的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力的推动了国家机关将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为全面推进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17年,青岛市出台了《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并配套了普法责任清单。一年来,全市各国家机关纷纷立足自身执法司法职能,创新思路、丰富内容,在普法实效与工作形式上下工夫,广泛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努力满足普法对象的法治需求。
会议强调,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目的就是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执法与普法相脱节等问题。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使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执法就是普法,执法过程就是普法过程,执法人员就是普法人员,既有利于当事人和群众理解具体法律,也有利于减少因执法产生的矛盾。同时,执法机关普法责任的明确,有利于扩大普法的主体,使普法工作由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的“独唱”,变成了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合唱”。
会议要求,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沿着普法元素“满视野”、普法对象“全覆盖”、普法渠道“零距离”、普法效果“满脑海”、普法工作“大合唱”的工作思路,狠抓理念转变和工作创新,推动全市普法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一是要注重由“静态”普法向“动态”普法转变。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注重普法与民生紧密结合,努力把普法有机地融入到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中。运用典型案例尤其是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教材,让群众学法有动力、守法有成效、用法有收获、违法有代价,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要注重由“单向式”普法向“互动式”转变。要敢于同人民群众面对面,乐于与人民群众手牵手,把普法工作做到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做到群众的急需处、心坎上。三是要注重由“平面化”普法向“立体化”普法转变。发挥新媒体普法阵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使法治元素通过有形的法治宣传阵地,营造“抬眼望法”的视觉环境。四是要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向法律服务转变。要突出长效化,坚持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精心组织常态化地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重点开展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普法内容更具体化、多元化,真正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公民日常工作生活。五是要注重普法工作由行政化向社会化转变。努力将各类法治教育资源引入普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组建普法讲师团、普法专家服务团、普法志愿者队伍等,加强与媒体合作,鼓励各类企业、文化团体创作和推广法治文创作品,开展原创普法活动,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会上,青岛市普法办相关负责同志就统一工作思想、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等情况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并对国家机关参加“我执法我普法”普法在线节目情况进行通报。青岛市卫生计生委、青岛市环保局和青岛市农委三家单位分别就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我执法我普法”普法在线节目进行了交流发言。青岛市经济广播电台知名主持人丁一就组织开展“丁一说法”及“我执法我普法”普法在线活动与市直单位进行交流。
(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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