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博山区小微企业家培训在山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顺利结业。培训班为期5天,博山区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及各镇、街道领队全程参与监督管理培训。山东理工大学法律事务室主任马志忠教授,为全区200名企业家解读《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安全管理政策以及淄博市人才新政23条等内容。 |
博山区开展对200名小微企业家培训pzm法治快讯网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小微企业家培训在山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顺利结业。培训班为期5天,博山区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及各镇、街道领队全程参与监督管理培训。山东理工大学法律事务室主任马志忠教授,为全区200名企业家解读《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安全管理政策以及淄博市人才新政23条等内容。
马教授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背景、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介绍企业如何在信用担保、技术支持和创业扶持上获得法律帮助,并强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所提倡的依法经营和诚实守信原则,告诫企业家们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培训结束后,学员们开展了心得体会交流活动,纷纷表示,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企业家需要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努力适应新旧动能转换发展要求,学用结合,在法治的轨道上良性发展,进一步加快企业向高质量发展的步伐。
此次讲座是博山区全面推进法律进企业的具体实践,有效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对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投资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博山区将把开展小微企业家培训作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深入镇办、企业做好小微企业家培训工作,年内将完成2000名小微企业家培训工作,力争三年内对全区6000余名小微企业家进行一次普遍培训,将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以良法促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更有效更精准的专业服务。
(博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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