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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司法所开启普法宣传“微平台”

时间:2018-05-04 08:54:25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何涛
为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司法所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借助微力量,拓展普法“微平台”,切实做好“最后一公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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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兰陵县司法局兰陵司法所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借助微力量,拓展普法“微平台”,切实做好“最后一公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创新普法载体,实现由“传统模式”向“新兴载体”转变。在运用板报、专栏、标语、宣传单、宣传展板等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头条平台等新媒体的主阵地作用,综合利用“微平台”为媒介进行普法教育。内容贴近百姓生产、生活,做到通俗易懂、简单易读。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知识。
 
        二、创新普法形式,实现由“单向宣传”向“双向互动”转变。随着公众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因此兰陵司法所调整普法模式,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与广大网民进行普法互动,使“静态”的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中,实现群众广参与,真正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
 
        三、创新普法理念,实现由“单一宣教”向“多措并举”转变。“微信公众平台”用最直接、简单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发送法律知识和文化知识,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深入到了基层、农户,让群众在生活中、工作中感悟法治精神和文化精神,在潜移默化中认同法治理念和兰陵文化,实现了法治文化与多种文化的有效融合。
 
        兰陵司法所“微平台”已成为普法宣传的重要手段之一,真正实现了在“微”平台上释放大能量。
 
        (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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