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第108个“三八”国际妇女节,3月8日上午,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兰陵县妇联在塔山文化广场开展“法律援助 法惠妇女助和谐”欢庆三八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
与爱同行 兰陵法援情暖“三八”2C4法治快讯网
为庆祝第108个“三八”国际妇女节,3月8日上午,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兰陵县妇联在塔山文化广场开展“法律援助 法惠妇女助和谐”欢庆三八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惑等形式,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幸福家庭。当天,气温骤降,寒风凛冽,但是丝毫阻挡不了广大妇女同胞学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热情,现场活动气氛热烈。
活动现场,针对兰陵县涉及妇女援助案件的特点,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深入街区,向来往群众发放了《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资料,对广大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家庭暴力、社会保障、下岗失业等内容进行了现场解答,得到广泛好评。同时,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现场耐心地向广大妇女群众介绍法律援助的标准、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使法律援助工作人人知晓,深入妇女心中。为了使本次活动取得实效,法律援助律师现场开展了义务咨询活动,耐心仔细地解答了有关婚姻、劳动合同和其他法律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资料共计52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30余人次。
此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更多的妇女对法律援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引导妇女群众对家庭暴力等侵权行为零容忍,提高了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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