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委政法委最近公布的《关于2017年我市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司法情况调查的通报》中,“法治宣传工作是否到位”的满意度抽样调查中,以98.07%的成绩名列政法部门第一。 |
2017年青岛市法治宣传综述之五sRA法治快讯网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 注重法治宣传实效
——青岛市法治宣传方式改革与创新
法治山东网青岛讯(特约记者 冯思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宣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大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理念。”这些都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今年,青岛市在总结历年普法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应对普法环境复杂化、普法对象多元化、普法需求多样化、普法领域多极化的新形势,确定了实现普法元素“满视野”、普法对象“全覆盖”、普法渠道“零距离”、普法效果“满脑海”的工作框架,在普法工作中实行“点对点、面对面、手拉手、肩并肩”,努力实现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形有效”。在青岛市委政法委最近公布的《关于2017年我市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司法情况调查的通报》中,“法治宣传工作是否到位”的满意度抽样调查中,以98.07%的成绩名列政法部门第一。
一、“点对点”,增强普法的获得感
“点对点”推送法治宣传知识,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法律知识最有效、最直接、最有亲历感的宣传方式,也是他们最有获得感的宣传方式。为此,全市选择性地在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要道布局法治宣传元素。一是固定阵地“点对点”。全市不断加强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固定宣传阵地建设,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党规党纪宣传、行风行纪宣传等普法教育活动,打造一批有固定受众、效果明显的宣传阵地。截止目前,全市共打造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09个,普法一条街207条,设立法治宣传栏5000余个。二是网络推送“点对点”。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等新兴宣传载体,开发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普法渠道,实现点对点普法的有益尝试。年内重点打造推广了“青岛普法”微信公众号,每周推送3-4期普法内容,并以此为依托,开展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微信有奖调研问卷活动,目前“粉丝”数量已达2万人。三是“关键少数”“点对点”。实行“靶向普法”,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思维。针对公务员的职业特点,在机关中重点普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7部法律和刑法中的渎职罪、贪污贿赂罪等主要内容,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意识和底线思维。四是以案释法“点对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工作中,坚持“执法就是普法,执法人就是普法人,执法现场就是普法现场”的工作理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实时实地开展“点对点”以案释法工作。除此之外,今年还组织撰写典型案例2000余个,通过法治讲座、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等宣传典型案例1000余场次。
二、“面对面”,增强普法的亲近感
“面对面”普法,当面传授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是赢得普法对象理解、支持、拥护的重要手段。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面对面”普法。组织、教育、人社等部门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细化学习内容、师资和课时,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政法院校、社会主义学院接受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培训。今年仅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一家就在50个班次中开设了法治知识课程,约4000余人次接受法治知识培训。全市累计开展“国际化战略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等培训活动1100余次。二是强化青少年普法“面对面”。9月19日,法治教育走进“第一课堂”活动启动仪式在胶州市成功举行,率先在全省实现将法治教育课程纳入中小学“第一课堂”。在法治教育课程进“第一课堂”取得进展的同时,“第二课堂”常态化推进,探索开展法律服务机构与学校共建“模拟法庭”试点。首次“模拟法庭”以“中学生放学途中过失纵火烧毁果园”为案例,50余名学生在律师的指导下模拟庭审,“面对面”感受法律的威严。三是强化村居群众普法“面对面”。选取人员密集的社区或法治文化广场,利用“名人”的集聚效应,联合市广播电视台经济频道,邀请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主讲人、青岛广播电台节目主持人,在社区、村居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名人说法面对面”系列活动,同时邀请岛城优秀律师、公证处的业务骨干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起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就房屋拆迁、遗产继承、办理公证、婚姻家庭和民间借贷等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目前这项活动已举办活动4次。
三、“手拉手”,增强普法的联动感
全民普法,需要组织、引领,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吸引最大多数的群众广泛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一是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与法治文化产品投放“手拉手”。牵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民普法。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把法治宣传活动与满足广大群众自我创作的成就感相结合,开展面向全市的法治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等有奖征集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的法治文化食粮,以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专业力量更多地参与法治文化产品的制作和创作中来。二是社会力量与宣传力量“手拉手”。开展普法经历展示活动。在全市开展“我的普法故事”“法治人物”等为主题征集的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刊登在《青岛法治》等刊物上。通过评选,培养越来越多的人树立人人都是普法宣传员的理念。黄克竹、韩秀云等一批活跃在基层的法治宣传工作者引起更多普法人的共鸣。三是学校与学生、家长“手拉手”。针对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寓教于乐,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做到润物无声。组织“手拉手”系列活动,开展“学法于心·守法于行”主题征文、“心手相连·法进万家”、“幸福生活·法治同行”“情系未来、法伴成长”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向全市青少年发起了做学法好少年的倡议。年内,共举办各类活动2300余次。四是基地建设与宣传工作“手拉手”。目前,全市已建成“税收普法教育基地” 、“青少年反邪教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道德与法治教育基地”等61个各具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其中,“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实现了传统普法教育资源与新媒体平台的相互呼应,是“全国税收法治教育基地”9个基地之一。“青少年反邪教法治教育基地”作为全市首个青少年反邪教法治教育基地,为开展青少年反邪教法治教育特色活动搭建了新的平台。据统计,年内累计近10万人次的学生到各类法治教育基地接受法治教育。
四、“肩并肩”,增强普法的责任感
自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来,普法的责任更加明确。特别是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实施以来,法治宣传从体制机制到工作理念发生了改变,实现了从“一人独唱”到“众人合唱”的根本性转变。各国家机关也实现了从习惯普法办统筹安排到“谁执法谁普法”“肩并肩”自主开展普法的转变。一是强化国家机关“肩并肩”普法的机制设计。贯彻文件精神,结合青岛市推进普法责任制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意见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内对外共计10项普法责任进行了明确,强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既是执法者,也是普法者。二是细化“肩并肩”普法的工作责任。全面分析“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措施,在反复酝酿、综合平衡、充分考虑各相关部门业务职能的基础上,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精神,配套了普法责任清单,将200多部法律法规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如市人社部门在市电视台投放普法公益广告,市公积金中心在100辆公交车上投放法治宣传片,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有效的宣传。三是推动“肩并肩”普法的广泛开展。动员全市各市直单位立足本单位的执法领域和业务,提报能够体现本单位工作特点的试题,共征集试题1600余道,形成了600道考法题库,采取随机组成试卷的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进行网上考法。在市普法办机关刊物《青岛法治》中增设“谁执法谁普法”专栏,集中刊载各国家机关的普法工作进展。在全市《普法动态》中开设“谁执法谁普法”专刊,集中推广各国家机关的典型经验,目前已编发动态信息10期,占全年总期数的1/4。编辑《青岛法治》“谁执法谁普法”增刊,集中展示各国家机关一年来的普法成果,推动全市国家机关在“肩并肩”普法中比学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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