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五莲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织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在新玛特购物广场和芙蓉广场前举行法制宣传和消费者维权活动。 |
五莲县司法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活动R2r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日照讯(记者 刘合汉 通讯员 于洋)为进一步加强消费法律知识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3月15日上午,五莲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织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在新玛特购物广场和芙蓉广场前举行法制宣传和消费者维权活动。
活动中,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设置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台,摆放法治宣传展板,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等方式为前来咨询的群众释疑解惑。来自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向参加活动的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并为群众解释消费者服务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损害赔偿权等法律知识,详尽解释其关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
活动现场发放资料6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70多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依法维权和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和意识,促进了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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