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山司法所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中,结合实际,以四个融入把基层普法宣传融入到其他业务中,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到法律知识,受到法律的熏陶 |
巨山司法所“四融入”扎实推进基层普法宣传ivE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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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莒县讯(通讯员 郭金秋 邵永 廖萃)巨山司法所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中,结合实际,以四个融入把基层普法宣传融入到其他业务中,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到法律知识,受到法律的熏陶,从而实现了普法工作立体化,促进中心工作、矛盾化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开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把普法宣传融入到街道中心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大局,下村(社区)入户走访群众,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对法律知识的传播,树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观念,有力推进街道中心工作的开展。
二是把普法宣传融入到人民调解。现阶段存在着大量因民事法律法规的了解匮乏而导致产生家庭、邻里纠纷的情况。巨山司法所以街道调委会为平台,调解过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以案释法,依法说事,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既化解了矛盾,又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把普法宣传融入到社区矫正。法律知识学习少,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原因。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在入矫时的首次谈话中均表示自己并不知晓其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针对上述情况,该所加强入矫前、入矫中,解矫前两周三阶段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普法教育,主要采用个别谈话教育、集中学习、短信提醒等形式讲授法律法规知识。将普法教育有效融入到社区矫正各个环节,大大降低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机率。
四是把普法宣传融入法律服务咨询。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的过程也是进行有效普法教育的重要途径。该所在认真解答法律咨询案件的同时,还进行“一对一”的普法教育,跳出咨询案件的限制,把法律知识进行有效延伸。以此同时,该所还为每位来所里现场咨询的当事人,提供一份法律法规汇编并附上咨询电话,便于其进行翻阅学习,遇到不懂的地方可以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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