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照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社会法治水平实现明显提升。 |
莱芜市“六五”普法工作特色鲜明成效显著ZJL法治快讯网
ZJL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莱芜讯(特约记者 张爱亮)“六五”普法期间,莱芜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照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社会法治水平实现明显提升。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目标管理体系,普遍成立了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级人大常委会定期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各级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人均普法经费由原来的0.2元增加到0.3元,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狠抓普法专兼职队伍建设,全市普法志愿者达5000名、普法讲师团成员136名、青少年法治宣讲团成员42名,依托“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组织宣传员1027名。
二是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围绕加快“四个发展”、建设“五个莱芜”发展战略,充分运用重要节日、主题宣传日、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节点,组织38个市直部门单位联合开展了“创优法治环境,服务跨越发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环境保护、保障民生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全市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深化“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突出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对新任县级干部进行任前考法,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进千村”、“法治文艺节目下乡巡演”、“普法大篷车”巡回宣传等系列活动,先后开展各项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开展培训百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举办百场法治报告等“四百”法律助企行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风尚。
三是载体丰富,有声有色。按照“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的要求,强化载体建设,倾力打造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和户外媒体互动融合的全媒体普法平台。巩固传统媒体宣传平台,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开设普法栏目,运用多种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扩大了覆盖面。积极运用新媒体宣传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体,对社会热点事件从法治角度进行舆论引导,提高了影响力。市级媒体开办普法专栏4个600多期,通过网络上传法治视频220个,微博关注量7万余人,定期群发普法短信80万个手机用户,户外公益媒介滚动宣传普法信息3600多条。努力开拓城乡户外广告宣传平台,利用主干道沿路广告牌和公交车电子屏、车载电视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户外广告平台,打造普法宣传新媒介,营造了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四是不断创新,勇于实践。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强化顶层设计。高标准建成市红土河法治文化园,积极推进基层“四个一”工程建设,每村(社区)建立一个法治讲堂、一个法治宣传书架、一个法治长廊(街)、一个法治宣传栏(窗),实现了法治宣传阵地固定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法治文艺队伍建设,成立了全省首家市级法治文化艺术团和22个专兼职法治文艺演出队,先后创作编排了莱芜梆子小戏等20多个优秀法治文艺节目,打造了莱芜市法治文化特色品牌。扎实推进法治创建,莱城、钢城两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2个村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治企、治校铺开面均达100%。着力深化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行政程序年”、“依法行政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努力把依法治理过程变为法治宣传教育过程,让人民群众在参与依法治理中接受法治熏陶,推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