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在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中,紧扣农村经济和农业市场化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探索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派驻法律指导员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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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金安 通讯员 秦玉华)枣庄市山亭区在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中,紧扣农村经济和农业市场化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探索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派驻法律指导员制度,取得明显成效。eMN法治快讯网
山亭区是全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区(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0%,拥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56家,合作社(协会)社(会)员2.4万人,带动农户3.2万户16万人,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时有发生,给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造成一定的损失,影响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eMN法治快讯网
该区明确,法律指导员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肩负着法律顾问员、纠纷调解员、普法宣传员、民情信息员、矫正帮扶员等“五大员”任务。为确保法律指导员切实发挥好作用,该区注重在“选、用、管”三个环节上狠下功夫,坚持规范运作,选好法律指导员;明确职责,用好法律指导员;完善机制,管好法律指导员。在法律指导员选派上,按照因情制宜、方便工作、地域就近、按需择优的原则,区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指导员由区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人员担任,乡镇(街道)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指导员由乡镇(街道)司法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担任,村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指导员由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担任,实行双向选择、公开选聘、直接选派三种选派形式,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指导员156名。同时,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日常组织、经费保障、目标考核奖惩四项机制,并将这一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考核。eMN法治快讯网
截止4月份,该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矛盾纠纷总量、信访总量和法庭一审受理的有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纠纷案件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6.5%、62%和42.3%,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eMN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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