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在山东省高密市双羊社区农村大集上,高密公安交警大队的民警一边为村民的电动车尾部贴上荧黄色反光标志贴,一边耐心地告诫村民驾驶电动车的注意事项。 |
“让别人看见你们,也为你们自己出行提供安全保障。”1月19日,在山东省高密市双羊社区农村大集上,高密公安交警大队的民警一边为村民的电动车尾部贴上荧黄色反光标志贴,一边耐心地告诫村民驾驶电动车的注意事项。Mtn法治快讯网
电动车是农村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特别是在春节前后,村民置办年货,走亲访友,电动车的使用率剧增,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特别是夜间,电动车的事故更为高发。究其原因,有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因为电动车尾灯不亮、夜间视线不良等情形导致的。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压降因电动车尾灯不亮、夜间视线不良导致的车辆追尾、碰撞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保证村民过一个幸福平安新年,连日来,山东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利用农村大集时机,开展电动车“亮尾”行动,让群众了解粘贴反光标识是为了预防追尾事故发生,在夜间、大雾、雨雪等能见度低的恶劣天气让车身亮起来,让安全看得见,为群众的行车安全增加一份“保险”。同时,对农村群众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倡导广大群众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交通陋习。
(黄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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