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18时许,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莱阳市瑞源城乡公交公司,组织企业负责人、法治宣传员、驾驶员开展普法宣教培训活动,活生生的事故案例,详实准确的法律条文,声色并茂的热情宣教,使企业员工受益匪浅。 |
为加强客运企业源头管控,增强企业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2月5日晚18时许,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莱阳市瑞源城乡公交公司,组织企业负责人、法治宣传员、驾驶员开展普法宣教培训活动,活生生的事故案例,详实准确的法律条文,声色并茂的热情宣教,使企业员工受益匪浅。rTN法治快讯网
针对公交公司白天忙业务的特点,民警便利用夜晚休闲时间进行培训宣教。他们紧密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和“宪法日”的普法内容,并联系公交公司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如实通报了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典型客运车辆交通事故,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重点剖析城乡公交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醒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既要杜绝超员、超速、抢行、穿插、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还要针对短途客运特点,注意停靠站点、乘客上下车时的安全程序问题,为市民出行提供依法依规的安全文明服务,并着重向驾驶员详细讲解了正确使用安全带的方法步骤和有关规定,告诫司机规范系好安全带,以身作则为乘客做出榜样。
此次活动持续了2个多小时,民警现场发放《致全市公交车驾驶员的一封信》《驾驶员之友》《执法明白纸》等宣传材料200余份,播放警示教育片2部,现场签订安全责任状40余份。有效提高参训者的“安全首位意识”和严格规范执法的自觉性。
(耿世良 张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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