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雪峰,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指导员,三级警督警衔。自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 梁雪峰先后在交通管理与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工作过 |
他深爱自己的岗位ABr法治快讯网
他用忠诚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使
他用无悔的付出守护着一方平安
他把青春无私奉献给了公安交通管理事业
他就是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指导员梁雪峰。
梁雪峰,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指导员,三级警督警衔。自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 梁雪峰先后在交通管理与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工作过,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无论在什么岗位,都兢兢业业用无声的行动履行着一个人民警察的光荣职责,因工作突出,先后2次受到招远市人民政府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4次,2014年被省厅评为“全省优秀中队长”,2019年被烟台市公安局评为“十佳交通民警”,2020年被山东省公安厅表彰“全省公安机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
坚持学习 做交警队伍的明白人
从事交警工作26年来,梁雪峰在交通管理与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上工作过,他不满足于现有的知识,在平时工作中,他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学习。一有时间,他就会扎进书堆、钻研法律法规、公安管理等一切有用的知识,并且他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新途径、方法,运用于交通执法过程中。
率先垂范 做基层中队的带头人
人们常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担任中队指导员一职,梁雪峰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自2013年6月到五中队主持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能够身先示卒,率先垂范,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自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自我加压,严于律己,提高思想修养。他坚持以制治警和从严治警的方针,用制度约束干警的行为,建立和完善了《民警执勤执法规范》、《民警执勤执法程序》、《五中队等级化管理考核细则》、《五中队民警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使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于违法违纪民警坚决依制、依法办理,决不姑息迁就。一年来,五中队未出现一起涉法涉警投诉上访事件,中队等级化管理在大队排名中名列前茅。
在疫情防控期间,梁雪峰无论是巡逻还是执行设卡任务始终坚持在疫情的第一线,同事和熟悉他的朋友都说“当领导的把工作安排好了就行了,不用事事靠前”,梁雪峰总是笑着说“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作为一个单位的基层干部和一名共产党员,这个时候我不上叫谁上。”由于过度劳累,梁雪峰的腰间盘突出的老毛病和跟腱炎又犯了,疼得直不起腰来,同事们都劝他休息休息,他总是说“没事,老毛病了。”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梁雪峰一直兢兢业业地坚守着,累了就用拳头捶一下肿胀酸疼得腿,一丝一毫也不含糊。
严格公正 做交通管理的放心人
在处理交通违法工作中,梁雪峰常用暖人心的问候和细心的解释,拉近与被处罚人之间的距离,化解他们的抵触情绪。2020年以来,梁雪峰带领中队全体民辅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000余起,暂扣各类车辆1023辆,酒后驾车551起,醉酒驾车42起,拘留63人,货车超载1300余起,车辆超员378起,三轮车违法载人120余起,有力地维护了辖区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
从警26年来,梁雪峰把心血都倾注到交通安全管理事业中,从没有因为工作失误受到群众投诉。用他的话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就是让违法者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在夏季会战时,梁雪峰带领五中队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2余处,参与各类交通安全保卫任务146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63起,暂扣各类车辆215辆,抓获网上逃犯2人,酒后驾车21起,醉酒驾车5起,拘留6人,货车超载185起,客运车辆超员行驶29起,查获被盗车辆3起,救助群众11人,先后有4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一言一行诉说忠诚和奉献,一点一滴记录务实和担当,一心一意守护百姓平安。梁雪峰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用青春与汗水树立了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逆行于车流人海,迈着坚定的步伐,他总是在出发!
(张国忠 王海艇 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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