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原则,让社会救助基金发挥最大优势,及时为群众垫付抢救费用,使伤者得到有效救治。 |
梁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原则,让社会救助基金发挥最大优势,及时为群众垫付抢救费用,使伤者得到有效救治。hu2法治快讯网
近期,石某某驾驶重型半挂车沿321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与横过道路刘某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两车不同程度损伤,刘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某被送入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重症监护室进行救治,因伤情严重,伤者家属花光了所有积蓄,无法继续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得知这一情况,民警依照相关程序,为刘某某启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程序,共拨放垫付金额10万元,保障了刘某某进一步救治费用,为伤者家属解决了难题,缓解燃眉之急。目前,刘某某已脱离生命危险。
梁山交警提醒大家,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时,不仅要遵守交通规则,观察好路况确定安全,更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
(徐文静 关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