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文明守法意识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绿色交通体系不断完善、道路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持续增加”等目标 |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文明守法意识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绿色交通体系不断完善、道路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持续增加”等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破解难点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取得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ynu法治快讯网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立足主责主业,持之以恒推进城市突出交通违法整治。要狠抓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的关键环节,持续开展严重违法大整治,重拳治理“两牌”(套牌、假牌)、“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三车”(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等违法问题。要持续开展堵点乱点大整治,特别是对车站、商圈、医院、学校、大型社区等常发性堵点乱点,要逐一登记造册,实施清单管理,按照“一个乱点一套办法”“一个堵点一套方案”的思路,研究治理措施,建立工作台账。要持续开展路口秩序大整治,重点整治路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线等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路口违法乱象。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扎实开展勤务机制改革,构建“情、指、勤、督”一体化现代勤务模式,进一步提高路面管控效率和执法效能。要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综合测评工作,积极会同文明办、规划、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明晰职责分工,定期沟通会商,加强信息共享,扎实落实各项指标要求,共同研究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协同推进提升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带动提升整体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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