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缜密侦查,赶赴烟台市开发区,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潜逃近3年的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40岁,莱阳市羊郡镇人)抓获归案。这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肇事逃逸躲制裁 东躲西藏仍被拘gpr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莱阳讯(通讯员 耿世良 胡延华)11月27日,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缜密侦查,赶赴烟台市开发区,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潜逃近3年的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40岁,莱阳市羊郡镇人)抓获归案。这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经查,2015年1月31日8时35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公交司机)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沿莱羊路由北南行驶至照旺庄镇张家庄村路口以南路段处,与在前方由东向西横过公路的张老太发生碰撞事故,致张老太当场死亡。同年2月15日,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莱阳市交通局公交公司对李某某做出了开除的决定。
为逃避法律制裁和经济赔偿,案发后,李某某潜逃至烟台周边县市区多地进行躲藏,主要靠打工谋生。他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战术,不断更换手机号码,使警方多次抓捕未果。俗话说得好,再狡猾的狐狸也躲不过好猎手。警方发动群众有奖举报,通过网上比对,几经周折,终于查清了李某某躲藏的详细地点,随即组织优势警力直赴烟台开发区,在当地警方的积极配合下,出其不意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归案。
李某某现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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