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8日11时许,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在秦山路西首一辆操作失控闯进一家网点房,造成屋内商品损失严重。 |
醉酒驾驶闯入新生活会馆 妻顶替夫上演“双簧”记H5Q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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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烟台讯 ( 特约记者 王军良 通讯员 李允涛 ) 2017年9月28日11时许,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在秦山路西首一辆操作失控闯进一家网点房,造成屋内商品损失严重。
一中队民警赵智超首先赶赴到现场进行勘查,一名女士杜某主动向前告诉赵警官是自己开的车,自己准备把雪铁龙轿车开出停车场准备停放到路边上,一上车就转动车钥匙点火,结果忘记了车还别在档位上,一启动车子就冲了出去,没反应过来就向东冲到了旁边的一家店铺里边,损失比较严重,就打电话报警了。
在现场勘查赵警官直觉这起事故比较蹊跷,要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进行路面监控进行调查杜某核实,并且通知事故科办案经验丰富的李警官赶赴现场具体勘查。同时,指挥中心反馈情况驾车的应该是一名男驾驶员,副驾驶坐的应该是个女的,录像显示副驾驶乘坐人穿的是裙子,所以是女性。这时,旁边一位男士也跟着解释自己喝酒了,不能酒后驾驶,让妻子开车,结果操作失误造成交通事故。现场赵警官这时内心恍然大悟,这是一起妻子冒名顶替丈夫交通事故,丈夫喝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为了躲避处罚和骗取保险,由副驾驶妻子冒名顶替,怪不得现场这位女驾驶员杜某对事故了如指掌。
事故科李警官赶到现场后,对男驾驶员孙某因涉嫌醉酒驾驶进行了酒精测试,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33mg/100ml,属于醉酒。李警官在事故现场以及在警车内,甚至在交警大队值班室反复询问是谁驾驶的车辆,孙某一再辩驳是她妻子杜某驾驶车辆不是他,并且显得理直气壮,面对交警一再询问,质疑交警在为难他。
最后,驾驶员在暂扣车辆凭证上签字后,民警出示驾驶员孙某在路面监控视频拍摄驾车录像,将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拍摄的一清二楚,最终在确凿证据低下了头。
目前,该事故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醉酒驾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处1—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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