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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交警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时间:2017-04-14 19:03:19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特约记者 耿世良 孙敦胜 通讯员 姜秀明
4月12日,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辛奔波、深挖细查、攻坚克难的连续作战,一举将一名百般抵赖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为受害人讨回了公道

                     锲而不舍寻踪迹 攻坚克难擒嫌犯dQz法治快讯网

           ——莱阳交警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法治山东网莱阳讯(特约记者 耿世良 孙敦胜 通讯员  姜秀明)4月12日,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辛奔波、深挖细查、攻坚克难的连续作战,一举将一名百般抵赖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为受害人讨回了公道。
 
         傍晚案发村边路段
 
         3月11日23时30分许,莱阳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称:据路人报警,在谭格庄镇罗家疃村东路段,一辆摩托车与行人相撞,伤者现已送往莱阳中心医院进行抢救,肇事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交警大队立即着事故中队民警驱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该事故地点位于榆院路望市村前路段,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只有一辆无牌黑色嘉陵牌70型摩托车倒在路边,周围留有少许散落的摩托车碎片。由于受害人伤势较重,已被送至莱阳中心医院抢救,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破案线索。民警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摩托车撞人弃车逃逸的交通事故。
 
        民警第一时间将案情向大队领导作了汇报,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调集经验丰富的民警成立追逃小组,展开了对该案件的全面侦破工作。根据摩托车驾驶员沿榆院路行走路线,追逃小组成员兵分两路:一组民警认真分析肇事车辆遗留的痕迹、物证,并按照摩托车行驶的路线轨迹进行追查,寻找目击证人,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录像视频,逐一排查确定肇事车辆;另一组民警则重新认真勘察现场,对现场摩托车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进行仔细核查,固定证据。通过现场勘察和现场遗留的车辆,民警又连夜对周围村庄、沿线群众进行走访,但遗憾的是由于事发傍晚,天色暗淡,现场群众提供不出肇事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同时,在周围村庄路段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监控录像,侦破工作一度陷于僵局。
 
民警调取事故监控录像.jpg
 
        锲而不舍搜寻踪迹
 
        时间就在民警紧锣密鼓的追查中悄然而逝,然而由于现场肇事车辆无牌照,无法根据摩托车查找驾驶员,同时事故现场周围没有监控录像,破案的线索寥寥无几,除了一辆嘉陵摩托车之外,再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侦破工作一时间进入了瓶颈。但追逃小组没有灰心,他们按照摩托车行驶的榆院路的路线继续扩大监控视频的搜寻范围,呈条形向东西方向向外扩展,依据天网工程的监控攻克侦破难关,同时得到烟台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的大力支持,及时下达了嫌疑车辆及嫌疑人协查通报,全方位寻找目击证人。3月13日受害人董某某(男,76岁,谭格庄镇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情况使民警压力大增,先后10余次到事故现场排查嫌疑摩托车,均一一否定。事故中队民警又根据肇事摩托车是嘉陵70型摩托车的信息,走访莱阳市嘉陵摩托车专卖店,查找购买摩托车人员的信息,由于嘉陵摩托车的销售时间太长,而且登记信息不全,暂时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追逃小组民警又动员嘉陵摩托车专卖店经理,向嘉陵厂家求助,根据摩托车的大架号码、发动机号码查找摩托车购买人的信息。
 
民警勘察事故车辆.jpg
 
        攻坚克难擒获嫌犯
     
        经过一个月的艰苦排查,追逃小组民警终于获取了事故现场摩托车购买人的信息,购买人叫谭某某,男,47岁,系莱阳市谭格庄镇某村人。当办案民警来到某村调查谭某某的情况时,发现其在招远市某企业打工,最近曾回家过,经过进一步的核查,确定其回家的时间跟事故发生时间相吻合;民警又进一步调查其在招远打工的工友,确定谭某某回家行走的路线,证实了事故发生的准确路段,谭某某具有重大肇事嫌疑。追逃小组民警马不停蹄的赶到某村,找到了谭某某,并对其进行了传唤。但是谭某某自以为夜间肇事,弃车无牌,百般抵赖,称摩托车当晚行至事故发生地点西边时,在路边被盗,步行回家,据不承认犯罪事实。为此,民警询问谭某某的妻子,确定了谭某某回家的具体时间,驾驶的摩托车情况等相关事宜,对谭某某的公关审讯做了进一步的准备。4月12日追逃小组民警依法讯问谭某某,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和民警抽丝剥茧的询问,谭某某仍然百般抵赖,找出种种借口和理由为自己辩解,但是事实胜于狡辩,民警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前提下,步步紧逼,在其种种借口和理由被证据推翻的情况下,谭某某终于败下阵来,承认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弃车逃逸的犯罪事实。至此,“3.11”重大肇事逃逸案件在民警的艰辛攻克下,宣告破获。
 
        经查实,3月11日18时许,谭某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从招远回家,沿榆院路由西东行至罗家疃村东路段处,会车时,与在前步行的董某某相撞,董某某受伤倒地,谭某某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弃车逃离现场,步行回家;受害人董某某抢救无效,两日后死亡。事故发生后,谭某某心存侥幸,认为摩托车无牌,周边没有监控,不能被查到,便弃车逃逸,没有想到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目前,谭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的过程中,等待谭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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