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案,依法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25岁,栖霞市杨础镇人)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 |
酒后狂欢至黎明 肇事逃逸被严惩Yre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莱阳讯(特约记者 耿世良 孙敦胜)3月19日,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案,依法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25岁,栖霞市杨础镇人)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
经查,3月18日晚19时许,林某某与朋友在莱阳某饭店聚餐,饭饱酒足后,又来到某练歌房消遣,狂欢意犹未尽,直至 3月19日黎明5时许,见东方露出鱼肚白,才算告一段落。忘乎所以的他谢绝朋友劝阻,执意要驾车回老家,当他酒后驾驶鲁FXXVXX轿车沿五龙路由北南行至立交桥顶部时,因酒精使然,处理情况不当,与路中间隔离护栏相撞,致车辆、护栏严重受损。肇事后,林某某突然被惊醒,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害怕承担罪责,便弃车逃离现场。莱阳交警接报后,迅疾赶赴现场,根据林某某车辆信息,顺藤摸瓜,几经周折,终于查清林某某在莱阳城区的居所,迅疾组织优势警力登门进行抓捕,一举将准备外逃的他在其住所内抓获归案。林某某对肇事逃逸的犯罪实事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
根据酒驾的有关法律规定,等林某某执行完15天行政拘留后,警方还将对其提起上诉,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使他走进高墙内接受再教育。同时,吊销林某某驾驶执照,取消其5年的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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