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上20时许,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巡逻民警在黄河路与长白山路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为粤B4MP**红色桑塔纳轿车由东向西行驶,由于该车比较老旧又是南方牌照,民警注意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
无证驾驶报废车 不但有刀还有“枪”BLM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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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烟台讯(通讯员 王军良 赵智超)3月12日晚上20时许,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巡逻民警在黄河路与长白山路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为粤B4MP**红色桑塔纳轿车由东向西行驶,由于该车比较老旧又是南方牌照,民警注意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时,驾驶员吕某无法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手续,只是拿出一张本人的身份证。经过落实发现驾驶员吕某没有驾驶证,于是口头传唤其到开发区交警大队进行核实。在核实车辆信息时发现车辆状态达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强制报废期为2015年12月24日,属于驾驶报废车。
随之,民警提高了警觉并对该车进行全面搜查,就在搜查过程中,一个透明胶布捆扎的塑料包引起民警注意,拆开塑料包,一支半米多长的弹簧弹弓枪和两把尖刀赫然映入民警眼帘。面对这种情况,民警立即对吕某进行强制措施,并向带班领导和110指挥中心报告。
驾驶员吕某因无证驾驶报废车合计处罚2500元罚款,行政拘留十五日,该报废车已经依法暂扣。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驾驶人吕某已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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