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莘县交警大队召开会议,传达《关于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大队长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负责人、中层负责人与所属人员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
莘县交警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4YY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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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莘县讯(特约记者 冯永华)1月18日,莘县交警大队召开会议,传达《关于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大队长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负责人、中层负责人与所属人员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对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行为作出郑重承诺。
该大队要求全体民警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为契机,认真执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所有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廉洁承诺,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科学、有效开展,营造平安、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春节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交通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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