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一大早,莘县魏庄镇焦庄村村委会的“平安大喇叭”就开始广播。 |
莘县“平安大喇叭”喊出安全“好声音”84E法治快讯网
84E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莘县讯(特约记者 冯永华)“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7月25日一大早,莘县魏庄镇焦庄村村委会的“平安大喇叭”就开始广播。
据村党支部书记周红献介绍,去年初开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办公室专门下来人员,拿着标准,指导村委会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村创建活动,指帮助村里在村委会大院竖起了“平安大喇叭”,明确要求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交通安全宣传员,根据互联网“县城乡平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交警中队定期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每天在一早一晚村民在家的时候,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出行常识。这两年,宣传的多了,群众慢慢了解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机会多了,不知不觉中就增长了很多的安全出行常识,在街道上乱停乱放车辆的少了,随意堵路的没有了,村里变的交通通畅了。
近几年来,该县及24个镇(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交管办”,明确了56名专职交通管理员,1152个村(社区)全部开通了“平安大喇叭”,由1152名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担任交通安全宣传员,负责“平安大喇叭”的日常宣传工作,并由县、镇(街道办事处)“交管办”定期组织交通安全业务培训,提高交通安全宣传员的业务技能,手把手的教给他们宣传的基本方法。县综治办副主任、县“交管办”办公室副主任冯坦诚说,启动“平安大喇叭”,看似小事一桩,但对于宣传法律法规、提高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建设“法治中国”意义重大。
据了解,莘县“平安大喇叭”通过源源不断传递交通安全“好声音”,村民的交通法规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法、守法、用法、宣法成为一种新时尚,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