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莘县交警大队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机制,通过“交通安全协管员、文明交通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员”三支队伍,全面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唱好文明交通大戏,收到了良好成效。 |
莘县交警“三支队伍”唱好交通安全大戏HWr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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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莘县讯(特约记者 冯永华)近年来,山东省莘县交警大队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机制,通过“交通安全协管员、文明交通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员”三支队伍,全面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唱好文明交通大戏,收到了良好成效。
“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助力乡村文明。该县建起了县、镇、村三级“交管办”,由县政法委书记、镇街党委成员、村党支部书记任主任,建起了“莘县城乡平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每个村庄聘任由3至6名治保主任、红白理事会会长、卫生主任等村干部组成的交通协管员队伍,重点做好本辖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底数管理,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的跟踪管理和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上报,通过会议、活动、红白事务等时机,开展交通安全跟踪管理和宣传教育,实现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在全县层面,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交警大队联合成立了文明交通志愿者协会,建立了由各部门热爱交通管理事业的1760名团员青年组成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大队,县政法委、县综治办成立了平安志愿者协会,各单位、各镇街、各村庄也根据本部门人数,成立了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定期组织志愿者身披绶带,带着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走上街头、深入企业、走进广场或集市等人员聚集处,开展不同形式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在全社会传播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辐射文明交通理念。
“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力保村民平安出行。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专门下发通知,指导22个镇、街道配备桌椅、遮阳棚、宣传牌、停车牌、雨伞、安全头盔等设施,在全县1152个村庄村头出入口处,设立“文明交通劝导站”,从村干部、交通安全协管员、文明交通志愿者及党员代表中选拔“文明交通劝导员”,轮流在劝导站执行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工作,对驾车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超速行动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劝导、登记,对缺乏安全头盔等防护装备的驾驶人实现“免费借用,回村送还”措施,促使村民全面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逐步实现“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文明交通成行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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