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红色预警单位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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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交警:加大重点车辆红色预警企业安全管理力度KGX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肥城讯(通讯员 刘健)为进一步加强红色预警单位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现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重点对象管理”模块,对采集到的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信息及时录入,并详细填写辖区各企业、机动车、驾驶人相关信息,将重点车辆红色预警企业由各路巡中队面对面进行约谈。约谈时,按规定留存约谈资料并分别签订了《重点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约谈记录、约谈照片、责任书存档备查。
二是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大中型客货车审验教育、满分学习教育等时机,向驾驶人通报相关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提醒驾驶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民警向驾驶人讲解恶劣天气驾车技巧和紧急自救知识,以便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序。
三是充分发挥监管职能。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发挥监管职能,结合《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要求,逐项进行严格查验,特别是对于危化品车的车身反光标识、危险品运输警示标牌、三角牌、灭火器、轮胎、车身尺寸、弹簧板、盘式制动器、罐体外形、容积、紧急切断装置等内容,要对照行驶证、罐体检验报告,逐项进行比对,对于查验、上线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以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切实把好车辆准入关,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筑牢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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