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在招远市罗峰路与文化路路口,一辆无牌轿车撞伤一骑自行车妇女后驾车逃逸,招远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车辆无牌、无发动机号、多个车架号、多个假保险标志、假年检标志、原车主已死亡、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等不利条件下,克服种种困难,终于将此案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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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讯(通讯员 王海艇 侯正达 孙菁)5月9日,在招远市罗峰路与文化路路口,一辆无牌轿车撞伤一骑自行车妇女后驾车逃逸,招远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车辆无牌、无发动机号、多个车架号、多个假保险标志、假年检标志、原车主已死亡、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等不利条件下,克服种种困难,终于将此案件告破。uXL法治快讯网
5月9日15时6分,招远交警大队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罗峰路与文化路路口,一辆轿车撞伤一自行车后逃逸。事故民警火速赶赴事故现场,受伤的妇女已被人扶起坐在地上,头部全是血迹,自行车前轮扭曲变形,倒在路西侧的非机动车道上,受伤妇女因惊吓,一句话也说不上来。民警立即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后,得知肇事轿车系一辆无牌白色富康轿车,肇事后向西逃窜。民警立即沿线追缉,终于在招远饭庄东的胡同中将嫌疑车辆找到,但嫌疑人已弃车逃逸。uXL法治快讯网
经民警勘查,肇事车为白色富康轿车,未悬挂车牌,前挡风玻璃下有一个车架号、前机盖下还有一个车架号,两个号不一样,轿车的发动机号未找到,在车的前挡风玻璃上粘有多个车检标志及保险标志,上面的车辆牌号也均不一样。民警对每一个号码都进行了仔细查询。经过反复比对,民警确认该车原车号为鲁YU9**6的可能性较大。uXL法治快讯网
可车主的电话打通后,接电话的是车主的妻子,她告诉民警该车车主因交通事故已于5月6日去世,车在三年前卖了,她并不知道卖给了谁。唯一的线索就这么断了。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民警随后联系了车主的亲戚朋友,终于得知该车卖给了莱州的一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电话联系民警得知,该车卖给莱州市一位市民,经过层层转手,该车最终卖给了在招远居住的黑龙江籍男子刘某,但没有刘俊的联系电话。民警通过各种方式终于找到了刘莫的朋友,该朋友答应帮助民警找到刘某。uXL法治快讯网
经过几天的等待,5月20日下午,刘某来到了大队,同来的还有刘某的哥哥刘某某。刘某某承认,自己就是无牌白色富康车的驾驶员,5月9日那天,他独自驾车沿罗峰路由南向北行至肇事处,处理情况时将车辆驶入路西侧非机动车道,将骑自行车的妇女撞伤。肇事后,刘某某因为没有驾驶证,肇事车是辆报废车,怕被交警没收,驾车逃逸,后将车藏在招远饭庄东面胡同后回家躲藏。而后迫于压力,前来投案。uXL法治快讯网
5月20日,刘某某因无证驾车、交通肇事后逃逸,已被依法行政拘留。uXL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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