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于日前,在全大队所有对外服务窗口,普遍增设“窗口服务实况录音录像系统”,并正式启用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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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牟平讯(通讯员 林健)为进一步提升业务窗口的服务质量,有效规范民警服务的行为,切实增强窗口服务民警自我约束、自觉践诺的自律意识,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于日前,在全大队所有对外服务窗口,普遍增设“窗口服务实况录音录像系统”,并正式启用投入运行。dvv法治快讯网
“窗口服务实况录音录像系统”主要设置于车驾管服务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交通肇事办案调处窗口。其功能为,对从事窗口服务的民警,在为来队群众办理有关业务时,对民警服务的行为,进行实时实况全程录音录像。“窗口服务实况录音录像系统”启用后,每天上班前,由大队安排的专职管理员统一开启,并由专管员对每日视频系统的录音录像资料,予以复制拷贝,按照规定期限统一存储备查。为真正发挥音像录制系统的管理功能,牟平交警大队下发文件严格规定,所有从事窗口服务的民警,在对外服务时,必须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言行和蔼文明,并一律佩戴胸牌上岗,主动向接受服务的群众,告知其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民警在对外服务的过程中,不按规定启用“窗口服务实况录音录像系统”,被大队督察人员发现或被群众投诉后,一律按照大队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窗口服务实况录音录像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推动了便民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升,同时,也为规范执法、和谐警民关系,发挥着一线岗位“哨兵”的监督作用。dvv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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