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开展以来,邹平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11日邹平交警三中队副中队长徐继峰,来到市交通音乐之声广播电台参加“交警走进直播室”节目。 |
法治山东网邹平讯(通讯员 尹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开展以来,邹平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11日邹平交警三中队副中队长徐继峰,来到市交通音乐之声广播电台参加“交警走进直播室”节目。2Kx法治快讯网
徐继峰副中队长在直播室与主持人及热心听众,对今年两会期间代表们热议的“危险驾驶罪”进行了探讨。2010年12月,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二审草案稿规定,如果有醉驾、飙车等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就意味着,草案一旦通过,凡醉酒驾驶或飙车,即便不发生严重后果,也可能被判处刑罚。“危险驾驶罪”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拘役,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起点1个月,最高6个月,并处罚金。2Kx法治快讯网
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虽比上年有所减少,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仍然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是我国司法理论界、实务界和社会大众呼吁需要从立法层面解决的问题。据了解,世界各国也存在醉驾、飙车的社会问题,各国也纷纷通过立法防患于未然,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2Kx法治快讯网
最后有的听众提出了:有些驾驶人从检查结果上看虽没达到醉酒状态,但是因其酒量小,造成的危害也不容忽视。2Kx法治快讯网
这次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2Kx法治快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