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交警东港大队事故处理民警通过及时的现场勘查、网上查询和扎实布控,于8日内快速破获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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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牟海龙 刘春燕)近日,日照交警东港大队事故处理民警通过及时的现场勘查、网上查询和扎实布控,于8日内快速破获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1年2月13日16时33分,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山东路营子河桥路段,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骑车人严重受伤,轿车逃逸……
接警后,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此时,伤者已被医院的救护车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事故处理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发现了现场遗留的肇事逃逸车辆的车牌照及车辆些许的散落物。办案民警立即通过公安内部网络查询得知,遗留在现场车牌的登记车主为涛雒镇陈某所有。
民警迅速调取了陈某的登记电话并与其联系,得知陈某正在家中。办案民警立即冒雪前往陈某住所,却未找到他。随后民警连续多次与之联系,向其讲明拒不投案的法律后果。同时,专案组民警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对陈某所在的单位和住处进行布控。迫于压力,2月19日,陈某到大队事故处理中心投案自首。
经查,2011年2月13日16时30分,陈某驾驶鲁LG32XX号牌灰色奇瑞牌轿车沿山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营子河桥路段时,与岚山区巨峰镇李某骑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李某严重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月20日,陈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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