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群租房火灾事故教训,近日,沂水县安委会印发《全县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县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
沂水县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在行动着力消除火灾隐患ZhU法治快讯网
为深刻吸取群租房火灾事故教训,近日,沂水县安委会印发《全县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县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要负责群租房出租登记工作,督促出租人及时将出租房屋相关信息进行申报登记,主动采集居住出租房基本信息,录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等相关信息系统,并现场核查建筑结构、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等方面情况。同时督促租赁双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居住10人(含)以上的出租房,出租人应确定一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辖区乡镇(街道)要明确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方案》规定,合用场所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必须用实体墙进行防火(物理)分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按标准配备灭火器、逃生绳、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器材。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房居室、公共走道,应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集中使用明火灶具的厨房应设置简易自动灭火装置。要按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要求,正确安装和使用空气开关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做到“不漏一户”。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或者电力表后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等危及电力安全行为。群租房集中的村(社区),要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建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配置专用充电装置,与建筑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配备消防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内为电动车充电。
《方案》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梳理分类群租房火灾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要探索和建立群租房火灾危险性分析、消防安全分类管理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等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杨曼曼 郝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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