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姜太公与高青法治文化》一书发行座谈会在高青县迎宾馆会议室隆重召开。淄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刚,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史英志,高青县委副书记孙英涛出席座谈会,有关史学、齐文化研究方面的7名专家学者应邀出席座谈会,县宣传、教育、文化、新闻、档案等相关县直部门分管负责人,部分县属中学分管图书馆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参加了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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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法治文化建设再谱新华章
法治山东网高青讯 ( 通讯员 李林 池淼 ) 12月26日,《姜太公与高青法治文化》一书发行座谈会在高青县迎宾馆会议室隆重召开。淄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刚,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史英志,高青县委副书记孙英涛出席座谈会,有关史学、齐文化研究方面的7名专家学者应邀出席座谈会,县宣传、教育、文化、新闻、档案等相关县直部门分管负责人,部分县属中学分管图书馆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司法局局长张年军首先对该书的编纂情况作了说明。据他介绍,《姜太公与高青法治文化》全书共七章、十九节,主要包括姜太公及其在法治文化上的贡献,受太公法治文化影响高青的历史文化名人孙武、倪宽、陈蕃在法治文化上的历史成就,近代以来、包括当前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概况三个部分等内容,对高青法治文化史进行了高度提炼和系统总结。
会上,举行了赠书仪式。与会领导向县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部分县属中学赠送了《姜太公与高青法治文化》一书。与会领导、专家学者各抒己见,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刚站在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高度,对《姜太公与高青法治文化》一书编纂给予了高度评价。贾刚局长指出,该书的编纂发行在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方面是第一例,走在了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前列。该书是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文化名城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与突破,其史学意义、文化意义、法治意义重大,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起到了引领作用。县委副书记孙英涛指出,依法治县是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法治体系的构建与完善,需要不断创新,同时也必须做好传承的工作。县司法局组织编纂《姜太公与高青法治文化》一书,挖掘、整理、研究高青历史上丰富的法治文化,从中寻找有益的思想和理念用以充实我县当前的司法实践,对于全县加强法治建设、做好普法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县意义重大。希望县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各县属中学图书馆以及媒体的负责同志,发挥各自优势,将该书面向社会、面向青少年学生做好推介,让大家通过阅读,通过学法,遵纪守法,共同为“法治高青”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七五”普法以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精心打造普法阵地,周密组织法治宣传活动,将普法与依法治理协调配合,学法与用法紧密结合,确保精准普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增强了普法宣传实效性,促使普法教育润物细无声。力促普法宣传有新法、有创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一条街,法律知识竞赛,通过普法公众号开展普法考试网络答题,不断开拓普法宣传渠道,优化法律服务质量;抓住重要节点和特定时段,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宣传各类法律法规,为法治与和谐稳定社会搭建桥梁。仅2017年开展法治讲座200余场次,组织普法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收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整合法律资源,组建普法宣讲团,壮大普法宣传队伍;注重夯实普法宣传阵地,投资80余万元建成了太公法治文化公园。目前全县镇办、村居已建设法治文化广场 10个、法治长廊100个、法治宣传栏 850个,使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潜移默化中进行普法教育。致力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从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入手,通过抓好农村普法、村民自治、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治观念、民主意识,着力构筑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截止目前,我县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已达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已达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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