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东营市司法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
东营市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DQQ法治快讯网
近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东营市司法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主要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宪法,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我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深入推进法治实践等。《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十项重要制度:一是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中心组集体学法。二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两次以上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三是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定期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四是完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包括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内容,1个月以上的培训班安排法律学习不少于8学时等;五是健全完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要求实行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当年不得参加各项评优树先活动;六是建立健全学法档案制度,做到每人一档,将学法档案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统一管理。七是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和问责制度,包括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要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推动在国有企业设立公司律师等。八是健全完善严格依法履职制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九是健全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包括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创建考核指标等。十是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和通报制度,包括建立学法用法通报制度,各机关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度对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通报等。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党委宣传部门协助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公务员主管部门把法治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和年度考核范围。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承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推动全市国家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在平安东营、法治东营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东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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