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蒙阴县召开第九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专门听取了法治督察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工作情况,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起草情况,县委副书记、县长苗运全主持会议并讲话,相关县直部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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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蒙阴县召开第九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专门听取了法治督察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工作情况,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起草情况,县委副书记、县长苗运全主持会议并讲话,相关县直部门列席会议。igu法治快讯网
会议强调,法治督察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有引领示范效用。要按照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继续完善工作措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督察审计结果运用,形成对党政领导干部闭环监督督导体系要强化体系建设,不断外延法治督察触角,用足用好各类监督检查机制,更加凸显法治的引领、示范和保障作用,使法治思维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履责的内在自觉。
会议要求,要以开展法治督察和审计监督联动为契机,深挖细查各级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短板,将开展督察审计的过程变为发现问题、规范提升、推动进步的过程,真正让法治理念融入日常,让依法行政做在平常。要立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及时总结提炼法治督察与审计联动推行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对外、对上沟通汇报,努力将此项工作打造成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名片。
会议强调,编制和公布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也是市对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蒙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蒙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在规范性文件起草和重大行政决策承办过程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各项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会议要求,要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坚决杜绝有瑕疵、有问题甚至违背上级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切实提高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各责任单位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主动加强同司法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协商化解重大疑难问题,共同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目录化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新增或者年度确实无法完成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事项,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并重新公布,确保符合实际。
(马瑞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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