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北平原有这样一座历史悠久而又年轻的城市,她物阜民丰,人杰地灵,更是因盛产金丝小枣而名播域内海外,她就是中国金丝小枣之乡——乐陵。乐陵小枣始于商周,经过历代种植与改良,形成了今天30万亩的浩瀚枣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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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司法局建设法治枣乡纪实
鲁北平原有这样一座历史悠久而又年轻的城市,她物阜民丰,人杰地灵,更是因盛产金丝小枣而名播域内海外,她就是中国金丝小枣之乡——乐陵。乐陵小枣始于商周,经过历代种植与改良,形成了今天30万亩的浩瀚枣林。春夏之际,登台远眺,茫茫林海一望无际;金秋时节,绿叶红果,恰似翠玉玛瑙;待到寒冬,白雪皑皑,古树苍劲,尽显刚强品格。叶不争春,花不争艳,冠不争天,根不争地的“四不争”,是枣树精神的集中体现。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世世代代在乐陵生活的人们,也汲取着枣的养分,浸润着枣的芬芳,将枣树精神融入血脉灵魂。
在这座朝气蓬勃、潜力巨大的城市,活跃着这样一群人,他们不是农夫,却穿梭于田间地头,排查矛盾,调解纠纷;他们不是工人,却奔波在项目一线,提供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他们不是教师,却耕耘在三尺讲台,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他们就是司法行政工作者。近年来,乐陵市司法局以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为出发点,以建设富美和谐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着力点,不断深化司法行政工作内涵,精心打造人民调解满意品牌、法制宣传实效品牌、法律服务保障品牌、公证业务诚信品牌、法律援助爱心品牌、社区矫正规范品牌。传承和弘扬“四不争”枣树精神,立足本职,苦干实干,为建设平安枣乡、法治乐陵贡献力量。
一、固枣基,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在乐陵,大家都熟悉这样一个词,“开枷”。这是一项传统农业技术,也就是现在讲的“环状剥皮”,是在枣树的盛花期,在树干上剥去一定宽度的树皮,暂时截断有机物向根部输送之路,将营养集中于开花坐果。
2018年,乐陵市司法局就进行了一次“开枷”,与传统做法不同的是,这场刀刃向内的改革,目的是将资金、人才等资源向下倾斜,夯实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局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建立班子成员分包司法所制度。积极与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等职能部门沟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以机关人员下沉为主、乡镇推荐为辅的方式充实司法所力量。筹措资金60余万元,对铁营、丁坞、云红等司法所进行业务用房建设,建成后的司法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统一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配发到各个司法所。通过工作人员“换血”、管理机制“强筋”,实现司法所“壮骨”,推动基层工作“提质”,打通了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登录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查看他管辖的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出现越界及定位手机欠费、关机等情况,查看无误后,他还要拨通社区矫正人员手机进行定位检查。每周四,他会组织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到司法所,使用社区矫正生物识别考勤仪刷脸签到,接受法治教育,进行谈心谈话,汇报近期生活思想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多重监管模式,不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除此之外,他还会按照司法局和铁营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有条不紊地开展人民调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普法宣传、“走千村、进万户”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等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有碍基层和谐稳定的因素,多次受到镇党委政府表扬。
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话说,到司法所之后,工作条件更艰苦了,工作任务更繁重了,肩上责任更重大了,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的机会也更多了,生活更充实了,心里也更踏实了。这就像有年岁的枣树啊,树干上全是开枷留下的疤痕,正因为枣树历经磨难,才能结出香甜的果实滋养这里的人、这片热土。新形势下,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也秉持“四不争”的枣树智慧,坚信先苦后甜,苦尽甘来,将辛苦牺牲留给自己,把安定祥和献给人民。
二、壮枣根,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多亏了李律师帮俺们主持公道,要不然这闹心事儿还不知道要拖多久呢。”2018年5月4日,在乐陵市司法局和乐陵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乐陵市大孙乡某村村民刘某芳将520元赔偿金交到了张某强手中,两家就建筑占地纠纷达成和解,而大孙乡法律顾问李律师作为张某强的代理律师,在长达数月的诉讼中,未曾索要任何费用。
2017年9月,张某强在翻修院落时,邻居刘某芳以占用自家地基为由,将张某强北屋西侧的水泥池子砸坏。张某强多次找刘某芳沟通此事,非但事情没有解决,反而激化了邻里矛盾,争吵有时会升级为肢体冲突。他110也打过了,信访局也去了两趟,但是水泥池子的赔偿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我看村务公开栏上有个法律顾问的电话,咱打电话咨询下人家?”张某强的父亲张某福,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打了电话,法律顾问在了解全部情况后,建议张某福父子提起诉讼。
打官司是不是要花很多钱?张某福父子犹豫了。看着沉默的两人,李律师说:“大爷您别担心,你们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我来跑程序,不让你们花钱”。随后,他查阅张某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去村委会了解情况、去纠纷现场拍照保存证据……证据链条逐步清晰起来。在法律顾问的帮助下,张某福父子起诉刘某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乐陵市人民法院开庭,因水泥池子不在刘某芳地基范围内,法院判决她赔偿损失520元。
乐陵市自2017年7月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始终致力于提高工作实效、提高群众获得感。积极拓宽法律顾问人员渠道,根据每个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成立了6个法律顾问团,顾问团同时也是工作督导组,实现“一乡镇(街道)一法律顾问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全市489个农村(社区)挂牌成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张贴法律顾问公示牌1097块,实现法律顾问村村全覆盖。
法律顾问利用身份优势,定期到村坐班服务、开展法治讲座、赶“法律大集”、帮助制定村规民约,力所能及地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乡镇信访事项工作机制,组织法律顾问每周日轮流到乡镇(街道)配合党(工)委书记开展接访处访,不定期邀请山东省司法厅派驻乐陵市挂职律师一同到场,积极协调各方关系、解答法律咨询,做好疏导稳控,即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5月以来,法律顾问共解答法律咨询2863次,提供法律服务206件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127起,法律援助案件66件,开展法治讲座、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207次,审查合同、修订村规民约1209件。
叶不争春春光美,花不争艳艳阳高。冠不争天天酬勤,根不争地地富饶。法律顾问不怕吃苦敢于下基层,融入群众善于下基层,服务奉献乐于下基层,把每个村跑遍、跑深、跑透,就像枣树的根一样,深深扎进基层土壤,奋力汲取大政方针、法律法规中的养分,结合乐陵实际,通过辛勤汗水浇灌,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厚植依法治理优势,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法律问题。
三、醇枣香,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牡丹花好空入目,枣花虽小结实成。小小枣花,不娇不艳不显眼,却能酿成清香甘甜、营养丰富的枣花蜜,结出皮薄肌丰、核小肉厚的金丝枣,入药、入膳、熬粥、泡茶……成为百姓最实在的一日三餐。乐陵市司法局也传承着枣花精神,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把苦干实干当成最好的作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就地依法化解”为核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有效维护了乐陵经济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建立局班子成员到分包乡镇主导化解疑难纠纷工作机制,带领挂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深入矛盾纠纷调处一线,加强走访沟通排查,主动联系分管司法所,对一批久拖不决、群众关注、极易恶化的疑难矛盾纠纷进行指导化解。
组建“1+2+N”法律服务微信群,以司法所、两名法律顾问为主体,司法局党组成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公证员、省派挂职律师、乡镇工作人员为辅助。“第一时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零距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
说起2018年11月6日的那次调解,杨安镇司法所负责人还是感慨万千。那天上午,他接到信访办移交的一起信访案件,杨安镇碱场刘村村民王某梅因邻居刘某周翻盖新房占用两家之间的巷子,影响其出行,王某梅与刘某周交涉未果后多次到镇里上访,信访办、管区和村支部多次出面化解,但均未成功。了解详细情况后,司法所及时将信息反映到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市调委会指派了调解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老王参与调解。
因刘某周仍在施工,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当天下午2点,调解员来到碱场刘村,采用了“背靠背”调解方式,以法律条文和社会公德为出发点,对双方当事人灵活交替运用“情理法”进行说服。一直到了晚上7点,终于做通双方当事人工作,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周向王某梅赔礼道歉,消除通行障碍并承担王某梅的部分损失。至此,这场因建房引发的信访矛盾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调处结果均表示满意。调解过程中,六十多岁的调解员接到女儿两通电话,原来,他正在住院,跟家属和医护人员“请假”才出来的,回去之后还要输液,第二天就要做眼部手术了。“做老百姓的工作,说好听的没用,关键还得真正帮人家解决问题。我做工作第一标准就是要对得起国家给我的工资,对得起良心”,调解员的话也道出了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心声。今年以来,司法局共调解矛盾纠纷769起,化解了黄三角公司农民工欠薪案、朱集镇郭有为夫妇多年信访案以及丁坞镇张志高多年信访案等一批疑难纠纷和信访积案。
六月荷花连水碧,千家小枣射云红。成熟的小枣闪金耀红,以果实的纯焰,点燃起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丰收的喜悦,源自乐陵人的踏实本分、辛勤耕耘,源自农业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源自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源自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立场,乐陵市司法局将一如既往地弘扬枣树精神,履职尽责、奋发有力、开拓创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崔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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